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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就呼之欲出了。
你們分手吧,三萬塊錢對你而言比女友重要太多。
我是大叔 wrote:
我回她說妳到底想怎樣
結果她就很過分的開始鬧
...等你睡著故意拍你
再來,
你先吵醒人家,人家再吵醒你。
你問她想怎樣,她就是想讓你感受一下"睡著被吵醒"的感覺阿,
我是大叔 wrote:
後來我真的超火的
我開始發飆
她也反過來衝我挑釁我
我受不了開始摔她的包包
氣到撕掉照片
摔幾瓶塑膠瓶裝的保養品
是你先開砲發飆,她當然也馬上反擊,又不是會生氣的才是老大。
你沒有對吵醒她的事情感到抱歉,反而開始摔包包砸化妝品。
大叔阿,你摔的包包也許剛好不是雙C或某G,
你有沒想過你摔的那幾瓶保養品可能是比你黑潮機還貴的海洋拉娜阿?!
人家搞不好排隊排N個月才買到,她摔你黑潮機只是剛好而已咧。
我是大叔 wrote:
我知道我不該摔你保養品
但是妳的語言暴力太過分了
你知道你不該摔她保養品,但是你先摔了。
她知道她不該摔你黑潮機,但是她跟著摔了。
從頭到尾,不過是你做什麼她跟著做而已阿。
她只不過是模仿你,跟著你做而已。
你吵她睡覺,所以她吵你睡覺。
你發飆,她就跟你回衝。
你摔她東西,她也摔你東西。
當你說她過份,你就不覺得自己過份嗎?
大叔,拜託,請妳們分手。
她如果給你三萬,請你好好去修好電腦,
然後去找個罵不還口打不還手,你半夜吵她起床,她還會笑著跟你說謝謝的女朋友。
史懷哲博士說:「要讓生活脫離悲慘的方法有兩種,那就是貓和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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