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西奈山頂是Enki wrote:看法庭判決 ? 你相...(恕刪) 依照法醫高大成的說法,頂多判五年,出來後22歲,照殺人動機歸屬於預謀犯案,犯案後到被捕的行踨來看,出獄後再犯的機率極高,這已經不是單純的殺人事件,而是影響整個社會對治安的不信任。某位前總統說要花一大筆錢來建立社會安全網,結果任期結束後,吃屎的終究還是吃屎!以前我一直在說,臺灣缺了一個法律,這法律是我法學教授,前地方法院形事法官在課堂上說的,最明顯的是在他退休後,立即旅居國外;早年很多法官除了旅居國外外,還有居無定所,原因是什麽呢?連司法都不能保障法官的安全,司法還有什麽可值得信任呢?老夫一生上法院出庭三十幾次,民刑都有,你問我信嗎?我是不信的。別說司法,其餘有接觸過的,也是不信,像環保、勞安、消防、營建、能源、電機、交通、衛生、防疫、進出口貿易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