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茶 wrote:
有必要賠上自己就為了讓他們不好過?
如果第三者覺得名份不重要,她有人有錢就夠了呢?他們一樣過得很快樂,最後只有一直在想報復的人不快樂,那不是更可笑了?
不用說為小孩想(感情不好的父母對小孩是更大的心理創傷),也不用想報復,而是要想,怎麼樣自己可以過得更好
不讓對方好過 不見得就是賠上自己
重點在於 主導權還是在自己手上....
對方現在有人有錢又如何?? 只要自己想 隨時可以依法奪走她的一切....
這樣的提心吊膽下 他們真的會感到快樂嗎??
而且如果有一天 他們也有了小孩 名分的問題可就不是那麼單純的了....
或許 的確這樣做 是犧牲了自己的感情
不過就我自己而言 我覺得孩子能在自己身邊好好成長
比起自己的感情 要來的更重要 更有滿足感吧....
因為親子間的情感 比起男女之愛 要崇高的太多太多了!!
不過 一切的重點 當然還是在"讓自己過得好"!!
只是每個人對"過的好"三個字的定義不同
當然 也要當事人自己才知道自己要的是甚麼
我們也不過是提提意見罷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