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後有什麼重大開支、絕對是女方要付全責因為男方只要兩手一攤說:老子的錢全付去房貸了哪來的錢、不然你要我去把房子貸錢嘛?你是我老婆、也是家的一份子、難道妳要眼睜睜不幫忙??(反正啥禮義廉恥都可以用出來講)以後、他只要負責房子的錢(房子也他的)其他、大概全部都要女方負責5000養小孩、他真的很敢說父母則是各自奉養,男方奉養自己的父母,女方則是自己負責自己的父母還有這句。。。我可以說它是一句廢話嘛?男主角還真敢講
我是覺得~女生沒有公主病倒是台灣有很多這樣的男主角確實男方父母的脾氣真的不好但女方父母也有權力入住再者兩方分擔的金額不平等...不過如果之後不幸離婚!!法院還是會依據你付的多寡下去裁判我倒覺得女生是被沖昏了頭
peanut0791 wrote:看樓主的回文似乎急著...(恕刪) 真的~我跟我老婆從南部上來台北工作,買房,結婚,生子感觸很大~現有的不懂得珍惜還肖想過多舒適的生活舊房子還可以住,真的問題都不大買了新房,不過就是多了一筆負擔生活品質反而沒比較好啦新房的意義何在
看到現在,開始有點不看好這對,不管是男的還是女的,總覺得過於理性......條約式的婚姻,真的是婚姻嗎?不管是之前的房貸各半,名子共有!又或者現在這種......像這樣明確把雙方要做什麼都明文律定冒昧假設一下:萬一有天男方被裁員,又或者女方因意外躺在床上,失去收入時。那另外一半是否有權利依照這份條約來訴求對方無法履行,而離婚呢?婚姻如果真的走到需要這麼明文規定,我想....單身還是比較自在。
那男的乾脆去路邊拉一個女生問一下小姐,我要買房耶, 但是錢不夠生活了,可以幫我付生活開銷的錢嗎?然後好好侍奉我父母外加做家事...等等的啊! 什麼,你說房子喔! 阿不是說我要買,是登記在我名下啊? 跟妳有啥關係阿! 妳說妳父母嗎? 阿不就妳自己負責最後順便再幫我生一個小孩吧!!看有沒有女生願意這樣做的
我覺得對方父母情緒管理不佳,以後應該會有很大的溝通問題吧男方要女方全部吞下去也很扯,可以容忍男方這樣一意孤行嘛?最好是家用都女方可以全部負憺,孩子越來越大,花費也會越來越高如果結了婚後,生活品質更差、爭吵煩惱更多、經濟壓力更大那為什麼要結這個婚?是上輩子欠他要用一輩子去還嘛?真的不行就認賠殺出吧!不要去留戀以前付出的,不然以後賠更多,是一輩子呀!!
我是那個女生的話一定會跟他分手!那個男生想法有點問題!還很大男人的想法.還收房租勒.夫妻算成這樣.有必要嗎?女生真可憐還要被說公主病.看了都有氣!!!!真正的公主病是一毛錢都不會幫忙出的!!!氣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