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ta_911 wrote:我看這個板狠久了起初...(恕刪) 這不是吊人胃口,家醜不要揚,今天劉胖大大,把會議記錄寫出來,不管是否經過『處理』,本來就很危險。畢竟試試難料,如果不巧,很容易被有心人士拿去做文章。他也是聽了許多朋友的建議才決定當日發當日刪的!今天好像又有更大的事情,不能轉台了!!
此篇約可說是我近來最感興趣的八卦討論文,也留意此事件的發展一些時候了,無奈錯過了昨夜也許是最關鍵的兩篇已砍文(編號1717409及1717894),而頗感遺憾。基本上,劉胖的為人處世還蠻可令人敬重。其願為向隅讀者再po已砍文,也見其負責的態度。在此建議,若可能,可將原砍文中的人物虛擬化,如此,原向隅者應可見出端倪而劉胖可稍減心理的負擔。這樣也許是兩全之計。個人淺見。
現在都喜歡稱"閃光"....東一句閃光西一句閃光...一下子我家那閃光....一下我你家那閃光....閃光應該是兩個人在一起時,那種恩愛的模樣會讓好人一個個帶起墨鏡牽可魯,那才叫閃光吧??(話說閃光太強,連可魯都會瞎的)應該是個形容詞啊...怎麼現在變成個名詞了??.......
我認為文章既然砍了,樓主必定有他的苦衷。鄉民們要麼就乖乖入座,要麼就忍痛放棄,別再勉強他重播。(呵,我是「既得利益者」,前後幾篇都看到了喔)這種內部的鬥爭是相當殘酷的,樓主身陷其中確有其心痛/頭痛之處。不過在發抒心情之時,還是多所留意別露了相,零壹的鄉民有數萬到數十萬,難保裡面不遇到幾個公司裡認識的。從裡面諸君的來回文章也可看出,此間果真是臥虎藏龍,連大老闆與大地主都來上網。搞不定還有徵信社或是零零七情報員也在潛水呢。另外為什麼我感覺到後面的故事愈來愈扯,連十六年不見的「老朋友」都出現了。嗯,如果是故佈疑陣讓事情真真假假,我想也是可以接受的啦。只是樓主老婆在網上監聽,看來也不大可能會出現哪種香豔劇情了。(樓主才三十歲,十四歲就開始玩機車交朋友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