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忘不了我的前女友,這段時間我認識了現任女友。
我想聯繫前女友(打過1通電話,她沒接),最後我終於
忍不住的寫電子信給她姐轉交(我們老灰阿們之前很少用
電腦網路)。
不曉得是如何因緣際會,她回信中說到如果我再騷擾她,
報警處理!(我一直都遵守她的分手要求,不要沒事找她
,還可以當朋友。我想一封信一通不接的電話,算騷擾她
到需要報警?........是她多心了)
看到「報警」突然間,分手前不合的吵鬧,不開心,瞬間
突然湧現我的心頭,像銘了進去一樣,我確定我跟她真的
"個性不合"。
當下我就看開了~過了幾個月我確定我真的走出去,我才開始
追求我現任的女友。
妳的男友太糟糕了,他都沒確定自己是不是真的離的開前任
就追妳,他忘了分手帶給對方的痛苦,只想自己開心。
如此用心的承諾之於感情上是多麼重要,妳原本一定也認為,
他失去過一定會更珍惜。
我認為這樣沒得到教訓的人,不需要給機會。
或說,妳需要給他再次得到教訓的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