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 12 31結束了23年的婚姻 2月15日更新6月6日搬家了

德哥3114 wrote:
孩子他媽說付我房租不...(恕刪)
這樣多好呀還有人繼續幫忙照顧兒子般出去吃喝拉撒睡都要自己搞定那有多餘時間出去玩.
德哥3114 wrote:
兒子在讀國中後,因位...(恕刪)
雖然要父母放手讓小孩成長很難
但兒孫自有兒孫福
放寬心情,同時鬆開你的手
或許您會看到小朋友令人驚訝的生命力與成長空間

至於過去的事,就讓他過去吧
往者已矣,來者可追

人生中每個決策都有風險
只有值不值得,沒有輸贏,更沒有對錯的問題
您不需要因為這樣的決策而承受別人的數落或非難
因為那是您的人生,沒有人可以幫您過

未來還有好長一段路
就當作是上天給了機會讓您重新思考生活的方向

加油!
chajas wrote:
雖然要父母放手讓小孩成長很難
但兒孫自有兒孫福
放寬心情,同時鬆開你的手
或許您會看到小朋友令人驚訝的生命力與成長空間...


也許上了年紀 劣者凡事看法均傾向理性務實 在此幫樓主分析該如何面對未來的人生...

1. 本身經濟有無問題 包括將來養老等等.... 若仍有問題 這是首先要面對的..
2. 若本身經濟允許(不知是否存在贍養費的判決).. 下一代(尤其是小兒子)的教養及成長應該是要面對的 畢竟親情無論如何是無法割捨的.. 我不太同意版友"兒孫自有兒孫福"的說法..我認為父母對下一代的責任是 生他 養他 還要教育他.. 任其成長 也許兒孫會自己找到自己的路 但很多情況則易誤入岐途 走上不歸路.. 我建議在法官的判決依據下 雙方不妨可以進一步約定(具文尤佳) 對於子女的教養責任(那些事父親仍可關心.. 但監護權仍在前妻.. 具體則應由樓主視情況而定).. 如此 亦可解決離婚後仍共處一屋的尷尬情況
3. 樓主夫妻雖結褵20載 但離婚後乃成陌路人 徒呼耐何.... 但是.. 雙方永遠存在一個交集 就是那一對子女.. 也許樓主希望將來年老之後 兒女還會帶著孫子女回來探視

希望我的建議對樓主有所幫助
被指責不顧小孩,
被指責不知為人妻子,父母的身份
但說真的
如果人不能做自己,應該也是蠻痛苦的一件事
人生有時有很多的負擔,有人撐的下去,有人選擇逃離
不想論人對錯,只是思考
德兄

雖說從您口中所說,感覺是德嫂喜歡出去玩
但見您兒也也想跟老媽一起住,恕小弟說得比較真,會不會是您太"制約"了
太著重在柴米油鹽醬醋茶,太認真於家人的健康,與一家人的感覺呢?

有時候綁太緊,不只是周圍的人受不了,自己病了都不知道,也不無可能
小孩子上國中後,就應該讓他自己去闖,只要不是智能上有障礙,跌跌撞撞一樣可以成氣候
在這個時代,不管是當爸的還是當媽的,都該多出去走走,認識新朋友,學學新知識

我在想,錯應該錯在,您太晚對孩子放心,放手
可能德嫂則是太早對孩子放心,放手
這一來一回,造成兩人生活重心的大不同
加上時間的累積,才變成今天模樣

對我來說,老婆三更半夜不回家沒關係,只要心正就好
若有可能,跟她一起放下孩子,參與她的活動,也許你會有別的見解也不一定!

像我媽我爸,雖然年紀一大把,我媽經常去寺廟過夜,每天都忙慈濟的活動,忙到晚上十點十二點也不足為奇
我爸則是自己去爬山,打桌球,跟自己幾十年的老朋友瞎混

不管你將來如何生活,或是有什麼決定,我客觀的看到您是比較制約在家裡的人
而且放了太多心在孩子身上
兒孫自有兒孫福,你不太可能照顧他到他死
高中的小孩瘦,不會是爸爸或媽媽的問題,而是他的"選擇"
除非您家境清貧,三餐不繼,否則吃或不吃是自己的意志決定,你逼他吃,他不會開心,也不會感謝
而且,胖瘦本來就是體質,很多人吃一堆也不會胖!

放下吧!試著去接觸新的事物,但常保正直自在而無負擔的心最重要!
john6517 wrote:
我認為父母對下一代的責任是 生他 養他 還要教育他.. 任其成長 也許兒孫會自己找到自己的路 但很多情況則易誤入岐途 走上不歸路..
這點小弟也同意
但就如petro大大所說
petroleum1234 wrote:
有時候綁太緊,不只是周圍的人受不了,自己病了都不知道,也不無可能
小孩子上國中後,就應該讓他自己去闖,只要不是智能上有障礙,跌跌撞撞一樣可以成氣候


有時候父母應該要躲在一旁偷偷觀察與照顧
即使再不捨也不適合跳出來站在前方保護
否則可能難以察覺自己孩子的成長

不管小孩有什麼障礙
若能將其視為獨立的個體
讓他學習照顧自己與負責任的態度
應該就已足夠
過多的束縛對成長並沒有太大的幫助

但想必樓主應該有自己的教育理念
旁人只能提供參考意見
但目前首要之務還是應與前妻好好溝通
找出未來小孩教養的良好模式
別讓成人的糾葛影響下一代的教育發展
德哥3114 wrote:
98 12 31結束...(恕刪)


德哥,加油呀。
敢問德兄 妳前妻 是民國尾數3年生的嗎~如53年或43年生。
好奇問一下
!+ 我終於回來了+!
進來留個言做個紀錄,方便向各位已婚前輩學習婚姻面面觀。
petroleum1234 wrote:
我媽經常去寺廟過夜,每天都忙慈濟的活動,忙到晚上十點十二點也不足為奇

如果因此不顧自己的老公和需要照顧的小孩, 我個人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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