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問大大們~婚前會將新買的房子過戶在自己跟女友的名下嗎??

努力變宅男 wrote:
抱歉,不知道哪裡表達...(恕刪)

我是指都"別過"
沒有賠一半的問題
因為婚前買的



何況這個案例是女友而已
還沒結緍就要求別人把房子過給她
不然就不嫁
鳥她~~~

ps:現在少數女生相信房子
而不相信自己未來老公啊
那未來老公當然也不用相信公主病女生


不要傻了!

我家鄰居就有一個實例!

也是還沒有過門,就要求房子是要過戶在她的名下

但結婚完後沒多久!~

人妻跟別人跑了~房子被賣了~他一無所有~

就在外面租房子

聽了就感覺好淒涼~

怎麼有那麼傻的男人!

要是我門都沒有~

過戶在女友的名下~我會跟他說,你只有使用權,但你沒有擁有權~

房子是我買的,房子就是在我的名下~
一人出一半的話我覺得可以登記共同持有
雖然我是登記前就購屋,而且是登記在女方的名下,朋友友都說我賭很大
但是我是不這麼覺得啦~~婚後老婆也說過去登記成共同持有
我也是說不用了,我只和她說,我相信妳不會把我趕出去的
為什摸結婚前一定要買房子阿
小弟一直搞不懂 小弟的前女友也一直說在結婚前一定要買房子不然不嫁
可是小弟還是堅持己見 目前是單身狀態....離題了


小弟是覺的 要就結婚後一起出錢一起登記2個人的名子 不然 可以要樓主的女友買房子然後一半登計樓主的名子
不然不娶 看女友要不要
Dracula6502 wrote:
恭喜你~在結婚錢女友...(恕刪)


我67年次的
房子成交價680萬
看誰出錢~就是誰的!!
你出錢就100%擁有~千萬不要過戶給別人!!

如果雙方出錢就登記雙方名下~~!!
送你一句話...~~~強摘的瓜不甜~~~
自己好好想一想...那麼多人的意見...值得好好思考一下~~~
相信在她後面排隊的人還很多~~
JessieC wrote:
千萬不要做這種蠢事....(恕刪)


+1

油俠 大德魯伊-狂草
在高雄???來運動吧!!!油俠部落格:http://fatman99.pixnet.net/blog
我覺得你女友可能怕你結婚後變心吧...所以有房子比較有保障....之類的

如果真的很愛她的話可以協議簽婚前協議書

若誰變心交別人房子就是沒劈腿人的...
koumeitaku wrote:
小弟最近買新房,一半...(恕刪)


共同還好吧~有人還全掛到女人名下呢!!!

反正如果他嫁了...財產還不是共有的!!!

不過條件是先結後才辨...

當然如果你覺的不ok...那就讓出來別人用囉
PO文最怕是一些腦x,明明都做人身攻擊了~還說沒EQ 動不動就提告~~~你父母教的嗎??那我問候他們你有沒有意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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