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ochuan wrote:2年多的婚姻,因為生...公婆都希望有小孩,一開始公婆還在我妹這邊,會唸他兒子...只是妹妹覺得還是沒有安全感,而遲遲不生...(恕刪) 結婚不生孩子鬧離婚,理由說一大堆...
maochuan wrote:2年多的婚姻,因為生...(恕刪) 原來 12 萬不是聘金,版主下的標題容易誤導他人,雖然標題沒明寫聘金,不過看回應就知道大部份的人都直覺以為是聘金,先罵男方一頓再說。如果 12 萬是像版主所描述的,我覺得本來就該還人家,已經當不成親家,就像版主母親說的,清乾淨比較好。雖然沒有寫借據或壓本票,硬是不還別人也沒有辦法,不過實在是沒有必要如此。夫妻沒有緣份過一輩子,至少好聚好散。至於誰對誰錯?只有當事人自己清楚,其他人都只聽到片面的資訊,不過是湊湊熱鬧而已。
maochuan wrote:雖然我覺得薪水在南部算高的...只是對方說,每月繳房貸,電話費,油錢,自己的生活費後,就空了...(恕刪) 這是指男方的薪水嗎?也就是說男方有在賺錢囉?如果是的話,我不知道女方為什麼要這麼嫌男方不上進?線上遊戲再怎麼沉迷有天也會跳脫出來的,如果不是台幣戰士其實這也是省錢的方法之一,還是說女方希望男方再兼差找份工作累死自己?生了小孩之後你怎麼知道男方不會有所改變?更何況還有公婆幫養,我實在不怎麼懂女方的邏輯。PS:男方如果不喝酒、聚賭跑聲色場所甚至家暴,單單只是沉迷線上遊戲還算有救的好嗎!
maochuan wrote:2年多的婚姻,因為生...(恕刪) 文中提到男方"沉迷"線上遊戲,但有正常上班且薪水在南部算高的,要付貸款及一些開銷,而你妹妹賺的要養自己請問沉迷的定義是........另外雙薪家庭,若有小孩是只能找托嬰或是給公婆帶,男方說的也沒錯!還是你妹是想要自己帶做個全職媽媽最後我搞不清楚那筆12萬你們為什麼要還,若是用在男方開的店.....這合理嗎??還是有其他原因......???
maochuan wrote:2年多的婚姻,因為生...(恕刪) 這個時代不是說要男女平等嗎我記得不是誰想要離婚 如果法院不判離的話 想離婚的人就必須拿出錢讓對方同意不是嗎不然幹麻答應你布蘭妮離婚的時候還不是給她老公幾億元贍養費自己想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