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fo5478 wrote:有一位約30歲左右的女性,在兩年多以來,平均一個月(算四個周末)當中就有三個周末在男網友家(非他名下)中過夜,但是目前沒有懷孕跡象,各位覺得這位女性網友~隨便的等級到哪裡~呢?先請路跑一哥回應看法 這種咖再正我都硬不起來sorry~
figo1958 wrote:(恕刪)女人隨便被騙上床被睡過~~價值就沒啦!(留些給人探聽)是對的,保守自己及給將來的丈夫一個完美吧。 kyanC wrote:(恕刪)有些事早點知道沒壞處,"留一點給人探聽"就是。 好多人這樣說,但到底是要探聽什麼???給一個自欺欺人的說法罷了
同居?很好呀,翻身有砲打,伸手有奶摸,房租有人分攤,雜事有人幫忙,天冷有人暖被,寂寞有人傾吐,心情不好有人練拳,懶得干活手槍還不用自己打,那一天不想在一起了,丟一句個性不合就搞定,如此便宜之事,左思右想,都沒反對的理由呀!所以說:同居好,同居妙,同居瓜瓜叫~
mattliu wrote:e04~ 這一切都是他X的因為愛......... =.=" 上面這句話是不是少一個字?身為人父兒子說要跟女友同居? ok 啊,記得要戴套啊...女兒說要跟男友同居? 男友找死是吧...
不會不好~~我和女王結婚前就是一起同居~~至少有4年~~而且不是奉子承婚~~我覺得同居在一起這個的有什麼習慣~~牌氣如何~~住久了都會一一現形~~~如果發現不適合趁沒結婚儘早分手~~如果覺得適合就結婚~~這樣才不會到了婚後發現理想與現實不同才來鬧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