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同性婚姻,身為反對者的你是為何而反對?

Dyedblue:
第一,他們並不是因為和異性在一起不舒服,才要求同性戀結婚合法化。
他們只是要求相同的權利,這代表同性戀婚姻要和異性戀婚姻一樣需要負法律上的責任與義務。
先問問你自已,婚姻要負那些法律上的責任和義務?
第二,他們並沒有犯罪,看了不舒服不等於侵害異性戀人權。
假設我討厭動物,難道就可以主張養寵物的人不要帶著寵物出現在我視線內,因為我看了不舒服所以侵害我人權嗎?
你討厭動物,你可以找一群和你一樣的人,爭取你的權利,讓這樣的法案通過,那是你的權利?
就像現在同性戀者,要求同性婚姻合法化,可以走上街頭爭取!那是他們的權利。
那今天非同性戀者,就不行反對同性戀的合法化嗎?這也是我們的權利吧!
kf211434 wrote:
過去我們人類把山剷了...(恕刪)


我比較欣賞你的意見 誠實
不過你的意思應該是"情感"上不能接受 而不是理性上不能接受吧

其他反對方的意見(幾乎大多數)都太矯情了 到了一個噁心的地步
什麼 "天" "自然法則" "正常" 之類連自己都不信的話

不禁讓人想到甄嬛傳中華妃的一句經典



chronowave wrote:
我比較欣賞你的意見 ...(恕刪)


男生怕被強肛吧
pk881pk881 wrote:
你問問題 我回答問題
為了生物的正常性以及上天造人的意義

...(恕刪)

基督教和回教,都是父系孕育大地,
經書裡面神的話語
在孕育和生養的角色都是男性
捕魚負責經濟也是男性
女性更是男性的肉身出來
不好意思
你信的上帝,是同意男性共組家庭的
hjnmbnrx wrote:
Dyedblue:第..那今天非同性戀者,就不行反對同性戀的合法化嗎?這也是我們的權利吧!.(恕刪)

可以



那也要先合法
再來讓你反呀~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blance235 wrote:
2012-10-28 09:34 #25
回覆文章私人訊息引用連結載入圖片引言收藏回報
動物存在且可以延續,就是因為可以繁衍下一代,所以同性戀根本就是違反自然法則的壹件事,而會危害到動物生存或繁衍的我們稱之為疾病,所以你說同性戀是不是壹種病,就像癌症一樣只是她不會傳染,但是這是不正常的,但是我不會歧視同性戀者,因為她們只是生病了,而且其實很多同志是很有才華的,可是我還是必須說, 同性戀是不正常的,更何況是結婚,如果這樣,那將來是不是和美國依樣同志可以收養小孩,那這樣更會禍及下一代,因為父母的很多行為都是小孩的榜樣,)



如果你站到一間gay bar裡去

裡面一堆人都是同性戀,只有你是異性戀

他們全部人一定都覺得你生病了

你會承認你有病嗎?

加油,好嗎?
基本上反對同性婚姻者,大多都有信教的。尤其是信基督教、天主教、回教等亞伯拉罕諸教的信仰的更加反對。原因不無其他,只是他們讀的那本書教導他們不得允許同性戀者在世界上存在而已。
air1208 wrote:
人類是生物的一環這是...(恕刪)

我一聽到人類基本"使命"這一詞就認為不合適了
這什麼八古思想??
就說了~如果人類交往目的是為了"繁殖下一代"
那我覺得應該馬上立法,結婚的請務必一定要生下孩,不生抓去強迫生殖
如果拿同志不能繁殖下一代這樣的理由怎麼看都說不通
人類除了科技進化,思想也是不斷進化
西方早期就有在傳說萬物主造人時,是男男.女女.男女這樣的雙性人存在
後來被神一怒之下劈兩半,才造就了男女(所以每個人才不停去尋找另一半這樣的傳說)
古代這麼封閉的狀況下都能有類似同性這樣的想法出來
何況現代??

我不喜歡同性戀,但我尊重各種性向的人
安全措施做好~人與人之間的相處不就是源於互相尊重??
男女的愛情是愛情~同志間的愛情就是天理不容??
說不太過去

shadow龍影 wrote:
我的理解是這樣啦多元...(恕刪)


同意
2,3都能接受阿
沒有什麼問題

投其所好,不必強求阿
為什麼不支持?

我100%讚同。

異性婚姻,同性婚姻,皆只是人和他(她)選擇他(她)所愛的人共同生活,享受法律上賦予的婚姻權利與義務罷了。


我選擇祝福,也持讚同的立場。

他們也不會因反對就消失在社會上。

我也樂見,台灣能一直是個多元的社會。

接納不同,學習包容。

最後,

歧視他人,並不會讓自己更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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