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ke2929 wrote:
之前我也覺的不管你有什麼理由, 劈腿的都罪該萬死
後來個人發生了一些是讓我想法整個改變
但是分手如果有這麼簡單就好了 實際上分手不是某一方今天說分手隔天就可以分的乾乾淨淨
為什麼分? 理由呢? 你要誠實的說出殘酷的理由, 還是用我不適合你, 你直得更好的來簡單帶過
當對方還愛著你 而你卻要跟對方分手, 你等於眼睜睜的看者對方的心在你眼前裂成碎片
在加上許多現實上的牽絆, 像是雙方家人, 朋友圈, 金錢方面, 房子車子等等
兩個在一起幾年後就不是單純的想分就能分的問題了 尤其是當你還在乎對方 不想傷害對方的時候
如果無法狠下心當個壞人, 最後就演變成劈腿了
因為你變成了罪該萬死的那邊了,當然要找理由幫自己開脫啦
一邊講還在乎對方,一邊拿刀捅他,非常有情有意
提分手只是一刀,但快刀亂麻,劈腿可不只是桶一刀
所謂的羈絆講難聽一點,就是男人沒guts,連分手都不敢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