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面子比較重要,還是可以讓小孩過好一點的生活(存到錢)?!
離婚又不是天塌下來,收拾好自己的心情,時間會過去了,加油!!
gorilly wrote:
自從一個月前.因彼此...(恕刪)


如你標題所言
放生吧
留住他的人留不住他的心

http://ppt.cc/sN47 http://ppt.cc/ReEF
女方沒負擔小孩費用?都離婚了,就把她當做路人吧,沒必要處處留情面,幫前妻著想。


gorilly wrote:
現在猶豫的是老媽家距...(恕刪)
這幾年一起奮鬥買的房子.因為登記在她的名下.離婚後.她擁有房子.我擁有2個小孩監護權.每個月支付

我5000元到小孩成年.身上沒存款.感覺走投無路.所以才有走不下去的念頭...


我有考慮去法院申請剩餘財產分配.但因為房子本身還有房貸.她又背著我拿房子去整合她的信貸.她也不願

告訴我她到底借了多少錢.我怕就算我去法院申請剩餘財產分配.也拿不到錢...

去法院申請剩餘財產分配會很麻煩嗎?有誰可以告訴我嗎?
我建議還是不要做這些撕破臉的事 畢竟曠日費時 而且搞了老半天拿不到錢的機率很大

看你可不可以爭取她給妳一筆金額 50萬 30萬也好 有帶小孩就回老家好好扶養 你有在上班

生活總是能過的去..其它的細節就看你的想法做決定了
她不肯,只願給10萬
arvin0704 wrote:
沒面子比較重要,還是...(恕刪)

gorilly wrote:
這幾年一起奮鬥買的房...(恕刪)


感覺版大好像遇上『詐騙集團』一樣.......

只能跟你講.....夫妻共同財產的設算,不是你想的那樣,負債扣一扣就沒了?

給小孩的扶養金,也不是她說給多少就是多少?

去問問『專業』的律師吧........

性格決定你的命運!

心不再你這裡了
再給一次機會
還是不愛你了
那就放手吧

假如你帶小朋友走
光是租屋你就吃不消
那就把現在住的房子賣了
把賣房子的錢分一分
記得跟她說
小朋友是你在帶
那錢要分多一點
還有每個月小朋友的伙食費,教育費
每個月記得都要給
白紙黑字寫清楚
不要只交最初的几個月的錢
後來就一堆借口說沒錢不交

給她自由讓她有另一個春天
但也要她記得自己應盡的義務
現在就卡在房子是在她名下,我無權作主,她身上用的東西幾乎在離婚前都是我買的,現在我要.求她給我們30萬搬出去,說她就是沒錢,而且說之前我所付出的是我的責任與義務但房子是她繳的就是她的,我只是一個冤大頭
gorilly wrote:
自從一個月前.因彼此冷戰許久.她,告訴我她要離婚.沒辦法在一起了.我告訴她我不願意.她回我她不要再跟我重頭來過.後來因家人的介入.雙方願再給彼此一次機會.最後一次機會...


但一切都變了.

她不再主動.我最喜歡的牽手.偶爾的擁抱.睡前的聊天.連講話也不正視我的眼神.一切都只剩下我的主動.
快一個月了.她只有關於娘家的事會主動跟我講話.大都是要不要讓小朋友回娘家.晚上要不要回她家吃飯等等.其他的事.也都不會跟我討論.甚至不讓我知道.我問了也都只有冷淡的回應.

12年的婚姻.因她跟夫家長輩相處不好.我們帶著小朋友搬出來.為了照顧小朋友.為了多賺一點錢.
我連續上了10年的大夜班.過著只有她和小朋友的生活.除上班外幾乎沒有社交活動.現在她告訴我要多和朋友出去.增加我的社交活動.天知道.我早已沒有好朋友.

我該怎麼作才好???

今晚有再次談談,她說她能夠感受我這一陣子的改變,她也試圖再感受我的溫暖,但,感覺仍回不來了,
她用堅定的眼神告訴我,她已經不再愛我.我們先分開,但不分居,


4/22.基本上.她已經不讓我碰她.為了可以離開我.她情願把小孩讓我帶走.假日才要來看他們.

而我們的經濟是緊連再一起的.我負責平日生活開銷.她負責繳房貸.與其他貸款.我們是標準的月光族.
假如我帶小朋友走.光是租屋我就吃不消.我真的快走不下去...真想......................



不用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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