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認為追女朋友有點像玩三國志,強如呂布千軍萬馬都擋不住..但是忠誠度就...

不如退而求其次,找個劉關張之類的是否會比較有助於閣下發展所謂的未來??

畢竟您如果認真想經營此感情的話,我相信日久生情,也要看狀況,不是嗎^^
看完首篇文章,我想只有兩個重點。
開版大的學長喜歡助理。
該助理現在有男友。

也就是說,開版大的學長想橫刀奪愛

那很好啊,讓我為您的學長加個油。
也希望等您的學長追到助理後,哪天不會再度重演被人橫刀奪愛的劇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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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不將心比心,替助理小姐現在的男友想一下?
如果今天有人慫恿別人來追您的女友,而且還是明知道她有男友的,
試問您知道之後,會笑笑的說「沒關係,男未婚女未嫁,大家都有機會」這樣嗎?
Isveia4525 wrote:
為何不將心比心,替助理小姐現在的男友想一下?
如果今天有人慫恿別人來追您的女友,而且還是明知道她有男友的,
試問您知道之後,會笑笑的說「沒關係,男未婚女未嫁,大家都有機會」這樣嗎?


好條件的女生, 只要是男性朋友都想要!

那現在情況是...先認識的, 才有資格嗎?!
而非考量適合的, 有條件的男士, 都可以追求嗎?

若然如此, 哪可以宣告了...所有喜歡年輕可愛女孩類型的男性都不用想交女友了!因為那些女生是得被保留給她們在學校的同學的!只因為她們的同學先認識...

照這種邏輯, 出社會的男性只能被規定追同事了...
出社會的男性被限制完全不能往下追求剛出社會的好女性, 或還在學校的好女性了...因為那些都有人認識或交往了...




(讓人想到跟小孩子沒兩樣...常說:這是我先看到的,所以這是我的,你們所有人都不能跟我搶...
http://www.zhe-feng.com.tw/
Castrol要是告白成功,過幾天,這裡該不會出現類似「我的女友被搶走了,怎麼辦」的文章吧.....

通常告白是最後一招
追很久,苦無結果,打算要放棄,才可以打出這張牌

現在的情勢對Castrol大大不利,因為對方已經有男友
如果她答應,豈不是要她出軌 or 劈腿?
因此失敗的機率絕對是過半,既然已經知道沒勝算了,還要去告白做啥?

Castrol不如先「卡位」,可別「偷跑」呀


PS..如果她也對Castrol有意思,聰明人應該「懂得先下車,才能換車開」
小建 wrote:
好條件的女生, 只要...(恕刪)


"先認識"和"先交往"是兩回事

就算女生有男友的時候,先不管人家和男友感情如何
如果您自身的表現和心意,會讓女生想要交往,會讓女生願意放棄原本的戀情的話,
那麼女生自然會去處理她目前這一段的戀情,改和新男友交往。

如果不是這樣,單純就以為個人的能力(不管是學歷、財力哪一種能力都好)比女生的現任男友好,
就想橫刀奪愛,或者強行逼宮...
那改天要是出現一個能力比您更強的人,那您是否也就別掙扎,
乖乖讓出女友算了?

感情是要拿來經營的,來破壞人家正在經營中的感情的人
就別後悔日後別人來破壞您的...

何況研究生...還沒當兵是吧...要兵變不是太難的事情。

PS1: "您"是指有橫刀奪愛打算的不特定對象代名詞。
PS2: 當然如果人家感情經營不善,那又是不同的回事。
小建 wrote:
那現在情況是...先認識的, 才有資格嗎?!
而非考量適合的, 有條件的男士, 都可以追求嗎?

這位版友是如何把我的文章解讀成這樣的…實在是太厲害了。

我原文根本沒提到有沒有先認識,才有資格去追求這樣的話。
當然這位版友後面所說「那些女生是得被保留給她們在學校的同學的!只因為她們的同學先認識」云云,
就更加滑稽了。

跟先認識後認識有什麼關係?

現在的重點只有一個,人家是有男友的。
「男友」跟「先認識的男性朋友」,定義上就差很多了,更不用說實質的地位跟作為。

人類之所以為人類,就是還有道德與理智,可以分辨感情對於一個人的重要性與單一性。

今天要去追一個女孩並不是不行,如果她單身,我想大家都會鼓勵男孩鼓起勇氣去追。
這是美事一件。

但今天人家是有男友的,在他們還沒宣告分手的時候,
任何人的介入,就是第三者,無論介入的他/她是男性或女性。

像虎斑笨貓版友說的,就十分中肯了。

虎斑笨貓 wrote:
PS..如果她也對Castrol有意思,聰明人應該「懂得先下車,才能換車開」

女孩當然能有所選擇,但是請注意,感情的專一性。

想開另一輛車,至少得先離開現在正在開的這輛車子吧?
看到這裡
我發現有很多網友支持助理小姐的原男友
但是
我們都不認識這個男生
萬一學長比她男友優秀
且對她比她男朋友好
大家還會用同樣的標準來反對嗎?

如果你家的親人
女生
原本的男朋友很普通
現在你有一個好朋友
家境學歷都很不錯
對女生也很好
然後他對你的親人有興趣
難道
你都不會有私心
希望他追你的親人嗎?

很多網友說
這樣是鼓勵女方劈腿
拜託
贊成是主張去追
一旦成功
就是要女的跟原男朋友提分手
何來劈腿之疑
頂多是算有段曖昧期

每個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
一再用先來後到
我也只能搖搖頭


Chinor wrote:
"先認識"和"先交往...(恕刪)


小弟想表達的也是如此...

遇上自己喜歡的異性, 有機會認識當朋友, 本該就是個很健康的第一步!
可以透過一起的時間, 多多瞭解對方, 知道對方的喜好與個性是否和自己相符合...

該異性也可以同時瞭解你, 評估妳是否才是真正適合她的人...

多給自己&所喜歡的對方一個瞭解&選擇的機會, 是錯的嗎?!
個人並不認為...

但, 若惡意搞一些小動作, 去破壞原有該異性與其情人間的關係, 那就非小弟所認同的了!



但若因為對方已經有異性朋友了, 然後就說先認識先贏, 自己連跟對方交朋友都不行...這會否也太誇張了點?!

別忘了...該異性亦有交朋友的權力&選擇權, 無須該異性的男友/女友來片面幫她/他限制吧?!


像我以前是有自己的原則堅決不碰有男友的女生
總是會有人痛苦

我唸專科的時候
就曾經不小心成為追走某位男生女友的第三者
然後一年後, 又成為那個女友跑掉的傷心者..
https://jin.tw
小弟看了很多很多. 版上很多大大都提出了很多值得討論的地方. 但弟想說的是一些看法, 也許有些雜亂, 所以請容許我分點說明

1) 主僕關係嗎? 在我看來應該只是大大的一張好人卡吧, 女生一般來說要的都是可以照顧她的人, 但不是一個奴僕哦........別以為看起來很曖昧就是成功, 我見太多, 女生是真的把你當奴僕, 不要說男朋友, 追求者都稱不上呢...

2) 人家有告訴你不愛男朋友了嗎? 如果沒有, 你只是朋友吧....女生十之八九都愛曖昧的...反正又不用錢, 手指勾勾你就跑過去了....<---如此看起來都真的很像奴僕呢.... 如果是我的話, 我想先有牽手, 抱抱甚至推到後才會考慮告白的, 說得白目一點, 現在不就是比"一般朋友" 好一點吧, 喝同一支飲料算那門子親密, 我一年下來跟不小女生這樣吧 我不就到處都是女朋友?

3) 最後, 弄到場面那麼大呀....從心理學上, 死亡率應該很高吧

小哥, 心動不如行動這些說話, 只是用來騙小孩的, 想一下後果是否可以承擔再做吧

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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