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的一個大姐 3x 歲的時候離婚
家事她做,錢前夫管,後來出現小三
好在有共同買了一間房,共同登記,錢有回來一點
後來她的婆婆還對她說是她上輩子失德,欠她前夫的
這輩子是來還債,沒欠她
現在大姐也 48 歲了
沒再婚,沒小孩,有男友
男友一直想結,她不想結
她對我說 ~ 兩個人同居就好
或是偶而在一起就好
沒打算生小孩,結不結婚就不重要了
也比較沒有一堆有的沒的規則
像媳婦應該做什麼
老婆應該做什麼的話跑出來
老婆跟女友 ~ 是不一樣的
財產還是各自管理就好
對自己比較有保障
而且 ~ 妳提過離婚,還沒離成(打草驚蛇)
在知道有小三的狀態,半年內如果沒離成
以後就不能以小三為由要求離婚
而且他如果這段時間脫產
之後離婚他可以要求剩餘財產分配
就會變成妳的財產要給他一半 ~~~~
覺得妳這個婚 ~ 不要也好,浪費妳的時間
會偷吃的就是會偷吃
妳又不需要他照顧妳
而且看起來妳還要 Conver 他
除了不甘心外,好像沒有什麼繼續下去的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