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負擔全額房貸,還要給買菜錢和子女托育費,合理嗎?

當初男方為何娶女方?
即然都要男方出的話,何不休妻顧個女傭來還比較自在.

莫須名 wrote:
背景說明:男方公務...(恕刪)


不合理啊,既然是男女平等

房子應該要登記為夫妻共有

房貸、家庭共同生活支出、子女托育費都應該要以雙方收入等比例支出

如果不是這樣,沒結的就不要結了
結了的趕快離婚、這種公主55K的應該養不起
看到標題.只能說.好傻好天真唷!不合理阿~
這一步過程是被下藥硬吞下去醒來才知被擺一道?
還是被拿剪刀威脅小頭而硬吞!?
Closer:世界在變,我隨之而變.我心則續於寧靜. :)物質無法取代的快樂之大小便是真理!\m/
這應該不是詐騙吧!

對方說得很明白啊!

我只能說是男的自己"X"...

是我離婚! 就這樣...

小孩要看都男的養或女的要養!

哈哈哈!



公務員應該還蠻好找的不用怕!



房子還要登記在女的名下?

還以為是父母親那個時代嗎?

不要以為女的就不會搞婚外情啥的!

男女平等時代啊!
總有一些嫁不出去的女方朋友
對已婚的女生洗腦說 所有開銷全給男方負責
這樣就不會亂來
自已賺的錢自已存著買包包
三姑六婆阿!!!

如果房貸男方負責
生活開銷 女方負責
很公平
要登記在誰名下 真心覺得婆家和娘家不要插手
因為一定會吵架
共同持有也是可以

沒有共通意識,根本沒有想要共組家庭
費用不是很多,但問題在結婚前沒做金錢規劃,
誰買啥誰買啥,會計較那過得很辛苦
結婚用共同帳戶,雙方比例分配多賺多存些
開銷全部用共同帳戶
這樣比較不會爭執

如果到現在還算那麼精
離婚吧

如果有共識,那所有的錢拿出來討論分攤比例
家是一起的,不是只有哪個人的
誰該出多少,只有他們兩個人去討論取得共識
別人是說不準的

我可以接受錢全部繳庫 - 因為我容易亂花錢
我可以接受每個月領零用錢 - 這樣我就不會亂花錢
我可以接受房子買老婆的名子 - 未來如果淨身出戶,那就是我要承擔的風險
我可以接受離婚後小孩跟媽媽 - 對小孩來說,在媽身邊比在我身邊來得好
問題是你可以接受嗎?

如果老婆是個耳根輕容易聽信娘家的人
或是花錢如流水的的人
或是愛賭博的人
或是對自己比對小孩好的人
請問
你安心將錢放在他身上嗎?他不會拿去花光嗎?
你安心將房子買他的名子嗎?將來會不會被他賭光光
你安心將小孩交給她嗎?


家除了有爸爸,媽媽,還有小孩
如果有共識
那一切事情都要以"家"為最優先考量,沒有甚麼是不行談的
重點是兩個人有沒有互信與共識
還是只是為了錢
結婚不就是共同付出為這個家庭嗎??

女方的錢都用來做什麼呢?? 樓主沒有說明,無法下評論呢

paroing wrote:
我就是
但不是領生活費,是領零用錢

零用錢約10K,其他都交給老婆統籌支付
舉凡家裡一切開銷(包含我開車的油錢稅金)及在外餐費,零食飲料都可以實報實銷
我們常去旅遊,住5星,吃大餐,逛百貨....消費很大
因此我讓老婆管錢,自己一切不用煩惱

PS.家裡常常月支出10來萬,我月薪上繳不到5萬,其他就老婆自己負責

哇,這樣你們家庭的年收入應該都有200,300萬以上才能這樣開銷了吼??
買菜是只有老婆自己煮來吃?
孩子是只有老婆才有扶養義務?
現在才要求分攤這些費用,那是不是代表女方到目前為止都是自掏腰包
還不知道吃人夠夠的是誰

女方要說哪裡有錯就是這種事沒在婚前講清楚
房子沒給女方會離婚嗎? 我想是不會吧~
畢竟到目前為止女方出錢出力,男方占盡便宜,真要離婚男方也不吃虧

有些網友說的沒錯,這年頭女人就是占盡便宜,最好就是婚前講清楚
記得要求太太要出錢出力,老公心情好就給點施捨,畢竟那是多大的恩情啊~
想爽的時候還要能隨吃隨上,這樣才是好太太,不這麼做就是詐騙呢!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5)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