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同性議題大家都是怎樣去回應的?


桃子0324 wrote:
法案通過後,

國小開始學校會教孩子性別可以任選、情慾可以探索,
教導一夫一妻的老師會受罰
(現已發生將來有法律支持更糟)
老師請出櫃的同志來課堂示範,
男男女女二三人多元成家,
無父母祖父母稱謂。

其實法務部正研擬伴侶法保障同志權益,但台灣少數人卻堅持要法國的同婚法再加上多元成家法,
這是世上絕無僅有也是我們堅決反對的

法國三年前通過同婚法,
每年百萬人上街要求廢除,
美國麻省通過後同志暴增、
愛滋病也激增,
都要你我納稅人給付

民法972一但通過修訂,
傳統的婚姻就要比照辦理,
那麼傳統婚姻裡的人倫、輩份、
倫理架構就會崩解,
也會衝擊到人類的精神文明。
這樣一來,
以後不再有夫妻之稱謂,
同樣的沒有父母、
祖父母的稱謂,以後都叫做家長,以已經通過同性婚姻法的加拿大安大略省,目前他們稱母親為分娩家長,孩子要叫爸爸不能叫爸爸,
要叫媽媽不能叫媽媽,
你能接受嗎?
...(恕刪)


下圖是修法前後的對照表
不管是現在還是以後 爸媽仍然是爸媽 阿公阿嬤一樣還是阿公阿嬤


(圖表來自呂欣潔臉書)

changching wrote:
被同志領養的很可憐 被異性戀父母棄養就不可憐??
寧可他們待在孤兒院 也不讓有能力的同志家庭疼愛他們 是吧!?


被異性戀父母棄養很可憐 -100分

被好的異性戀父母領養 有點幸運 -100 + 60 = -40分

被壞的異性戀父母領養 更慘 -100 - 100 = -200分

被好的同性戀父母領養 有點幸運 -100 + 60 -30 = -70

被壞的同性戀領養 更慘 -100 -100 -30 = -230

hello

chinack0211 wrote:
如果公約在婚姻段載明「男女」,但是審查卻是去除性別,
我覺得有點疑義......(恕刪)

尤美女委員在立法院的公布欄
http://www.ly.gov.tw/03_leg/0301_main/epaper/epaperView.action?id=3181&layoutNo=5&type=O&lgno=00008

台灣國家報告審查
國際專家建議「應修訂民法」以保障同性婚姻或同居關係


一切都是為了迎合外國委員的要求所以硬要修民法
另立特別法就不符合要求了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桃子0324 wrote:
每年百萬人上街...(恕刪)

原恐嚇文寫的是「每年」而不是曾經有。
而在我引用的新聞中,那個主辦遊行的單位曾向其它媒體(請自行google)表示,今年參與遊行人數近20萬,但事實上警方統計只有2萬多。像這樣說話膨風的單位「號稱」曾有140萬人響應,怎麼能夠相信呢?

Tony懶得動 wrote:
引用文章怎麼不看清楚內容?只看自己想說的東西來發文...(恕刪)

懶得動卻花時間描述自己的行為給大家看,好奇怪喔!

看到上面changching的文,知道還有很多人沒被騙得歇斯底里,我覺得很高興呢!

macacafly wrote:
被異性戀父母棄養很可憐 -100分

被好的異性戀父母領養 有點幸運 -100 + 60 = -40分

被壞的異性戀父母領養 更慘 -100 - 100 = -200分

被好的同性戀父母領養 有點幸運 -100 + 60 -30 = -70

被壞的同性戀領養 更慘 -100 -100 -30 = -230 ...(恕刪)


扣分的標準是你自訂的 這樣討論有什麼意義呢!?
不管是贊成還是反對 至少提供訊息或數據時都要真實且正確吧


changching wrote:
被同志領養的很可憐...(恕刪)



同志結婚本來就不是正常,正確的行為,開放同志領養,告訴他這是正確的行為?
愛不能無限上綱,我愛怎樣都怎樣,你我都是父母生出來的,愛是源自於父母,別跟我說你不是,心理學研究,人本來就需要爸爸跟媽媽的愛,不是只有媽媽或爸爸。
changching wrote:
不管是現在還是以後 爸媽仍然是爸媽 阿公阿嬤一樣還是阿公阿嬤...(恕刪)

日本人把少數民族叫番人
光復以後叫做山地同胞
現在學校教的是原住民
可能有人在家裡習慣叫番仔
但是這種歧視名詞會引起爭論

同樣的
以後學校教的是雙親
可能有人在家裡習慣叫爸媽
但爸媽兩個字對同婚子女是歧視喔
再過個十幾廿年還有人敢說爸媽阿公阿嬤?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macacafly wrote:
同性戀有絕對的同性戀, 也有"大量的雙性戀". 雙性戀是被同性戀追走的異性戀.

同性戀會去試異性戀的性向, 如果異性戀也可以接受同性戀的感情,

那這個異性戀就會變成雙性戀, 只要他持續跟同性戀在一起, 外界自然也會把這個雙性戀歸類在同性戀裡面.
...(恕刪)


這還是我第一次聽到這種說法...
只能說太奇筢了。
有興趣你可以自行去搜尋「同性戀成因」,
然後請跳過宗教團體發佈的訊息,
基本上為數不少的學術論文,都是認為同性戀是天生的。

雙性『戀』的人反而大多都有同性傾向,
只是本身也能接受異性。
注意我這邊特別標註了『戀』這個字,
因為有些人會願意與同性發生性關係,但不見得會愛上同性,
像是在監獄這種特殊環境會有獄妻這樣的角色出現。

如果有異性戀跟你說他被轉成同性戀,
或是有同性戀說他被「治療」回異性戀,
別懷疑,這些人本來就是雙性戀者。

另外建議,回文時請不要勾選同時發送私人訊息,會有些困擾。
如果我的孩子是男同志,我會擔心他以後的日子會很難過,
因為這個社會對男同志很不友善,
但我不相信性向是可以被矯正的,所以會更加積極參加平權運動。

如果我的孩子是女同志,我也會更加積極參加平權運動。
但這社會對女同志相對沒那麼不友善
而且將不會有臭男生會搶走我女兒,相反的,如果她結婚,我就有兩個貼心的女兒了!
(一個只有兒子的大叔的幻想)。
我覺得不管是異性戀還是同性戀,差別只在於愛的人不一樣,為什麼一定要貼上標籤,女生喜歡男生所以是異性戀,女生喜歡女生是同性戀……仔細想想,當你喜歡上一個人時你到底是因為他的性別而喜歡,還是喜歡他的內在?所以假設我小孩以後喜歡上與他性別不同的人,我會支持他,支持他所愛~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0)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