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aj1008 wrote:
小弟名下有一間市值700...(恕刪)


請共同持有!保障自己的權益!
這種要錢的老婆說真的..........你懂得
人品是做人最好的底牌.

gsaj1008 wrote:
小弟名下有一間市值7...(恕刪)


說真的,我不認為你們的婚姻能維持多久??
畢竟家裡有個動不動就拿離婚來威脅的女人,這婚姻哪會有幸福可言

俗話說....女怕嫁錯郎

但是......男更怕娶錯妻阿....
我會建議樓主把離婚協議書簽一簽了

會為了財產登記誰名下來跟你大吵,就表示她盤算著有一天要拆夥
會隨便把離婚協議書丟出來,就代表她對你這個人,沒有什麼割捨不掉的情感

這樣的婚姻,硬走下去只是更多傷害
只怕變心的女人+1。

婚變之後~我很少發文了,但看這篇,我一定要出來講~我有切身之痛。

原本北市家裡夠大還能住,但為了避免婆媳問題,還是搬出來了。前後買了兩次房子(都是4房2廳50P以上+平坡車位),都是登記前妻名下且在林口女方娘家附近。第一次買房因為不堪樓上惡鄰常態半夜聲響便售出。第二次買房已經經過了7年,房子已經漲了一倍,雖然收入增加但沒有減輕房貸的壓力,但這是一家四口甜蜜的負荷...。但就在前妻換工作後3個月內整個人就變了,當了一年熟悉的陌生人...最後離婚收場。
這房子今年5月賣了,賣了當初買進的價格,賠了高檔裝潢家電和房貸利息,把銀行的貸款清償,償還父母兄姐的借款贊助金,前妻要求我要把結婚基金還給他,因為之前我拿來買太陽能股但賠光了(結婚基金是我爸媽給的啊怎麼反而要還他?要離婚了不是嗎)...加上協議房子賣掉清償債務後的錢平分,結算後她拿了將近300萬的現金,還有一輛車,我還倒貼將近10萬...

努力了將近15年最後財產歸零重新開始(人生也是),她變心拋下幸福的城堡找她要的生活與幸福,我卻還得感謝她高抬貴手願意拿清償後剩餘價金來均分,而不是房子總價來均分...真的是謝謝呢,不然我真的還在繳信用貸款。

每次簽約都自以為得意的登記在前妻名下~表示我有多愛她並且宣誓忠誠 (其實當時父母跟房仲有提醒要不要登記自己的)...如今回首看這段婚姻真的是笑話一場,大二起認識5年結婚14年一共19年,最後還是離婚收場....人生有幾個19年?

1. 如果共同持有=>夫妻一起均分房貸與稅金,比重上夫妻可再調整研議。
2. 如果男方將負擔大部分甚至全額房貸支出,請登記在男方名下。反之則在女方上。
3. 不管男生女生,請務必經濟獨立自主。
4. 安全感?保障?只能說這是夫妻要經營的,不能建立在物質和產權的擁有分配權上。

房子登記在女方下就能保證不離婚??如果可以的話,離婚率就不會這麼高了....樓主太太因為這件事吵離婚~房子就別買了吧~買或不買都有離婚的風險,就為彼此的保障權益想想吧~



bubi308 wrote:
只怕變心的女人+1。...(恕刪)


清償債務後均分,大大應該還能分到150W..
是前內人要求還是你都留給她了...
無妨..你也是有情有義..
總能再站起來的..辛苦了...

gsaj1008 wrote:
小弟名下有一間市值700...(恕刪)

妻奴
換他名也會跑

wonder_liar wrote:
你的老婆是好人就沒...(恕刪)

中肯
這年頭智障特別多
等他離婚大概不敢上來屁
hsienche wrote:
好問題。我自己買房時...(恕刪)


已贈與配偶的婚後財產,不得併入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價值計算。
bubi308 wrote:
只怕變心的女人+1...(恕刪)


好寫實的人生經驗
變心的女人什麼鬼話都說得出來
明明是自己變了心討客兄,講的卻都是男人的錯
男人大半輩子為家庭打拼
到頭來被綠又被批評得像廢物般一文不值,換作是你作何感想?
別奢望讓法律來主持公道了
時代不同了, 女人的想法也不同了, 多為自己想想吧!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