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dfasdf123123 wrote:
那我倒希望你可以到...(恕刪)


這是你的事

為何我要去她家生活?

(遇到事件[指一般正常生活中的大小事] 通常我會以盡量大家和諧的方式去完美解決!)[下面我會提到我想到的方式]

[通常只有遇到無可救藥的(傷天害理 罔顧善良性命之敗類),我才會選擇用殘忍一面來整治這些個江湖敗類!]

=

前面我也提到過了,

如果他父母還覺得可以放心我的人品!(沒混過 純陽之身 有時不小心還會做啥正義哥之事)

[再次之 沒混過 一般勞工 或上班族 不好不壞。 但會盡量照顧他們女兒此生此世]

[今天有柯以柔的新聞 以前也常嗆她老公多好多好‧‧‧ 你, 或是一般沒混過的人, 也未必就真能確定愛這女生一生一世!!!]


不然五百萬聘金, 一千萬聘金?


倘若我真的非常愛這位 也確定會照顧好她此生此世!


好,兩千萬聘金! 我給!



人不就安全的救出來了嗎? (如果她的家庭 真的像你描述的這樣!!!)



兩千萬台幣!!! 痾‧‧‧ 我覺得他父母應該會放人了吧(不肯定)? (我搬現金去)









就是兩千萬 再加 他父母認定對方不是不好的!是有責任的! 會盡力對他們女兒好一生的好對象!!!




我之前的文提過了 就兩款 一款就是要女兒四五六七八十歲時都還在他們身邊!! 這種的 就沒辦法了


一款 就是希望女兒真正遇到好的對象 可以放心的對象!(事實上 看看現代 很多認為可以放心的好對象 婚後也是女友一個交過一個 家暴的 為了一點點錢撕破臉的 屢見不鮮!) <=== 兩千萬買斷!!! 我真的愛這女人, 我就用合理的模式讓他家人不要再阻撓!!!







asdfasdf123123 wrote:
另外你的論調就是一個人一輩子做錯事情就沒有回頭的餘地,我覺得話不投機半句多


不是,要看做錯的是什麼事?

就以我一位好友小月月來說, 有時候不小心 可能就跟在一些該死酒駕屁孩,還是一群死飆車混混屁孩‧‧‧

在不會留下任何證據的狀態下!!! 我要打十個‧‧‧


站在法律的立場,這也是錯事!!!


但我個人就很欣賞我的好友小月月做的錯事!!!



所以要看當初做的錯事內容!!! 如兩位老阿婆順手拔了路邊的花,被判竊盜罪!!!

還是真的因為壓力大,吸吸毒,(吸毒過程不要再毒駕 不要害到別人 如最近的演員),他自己也有財力吸毒,不偷不搶!!!不會害到任何無辜!!!

沒兩段式左轉‧‧‧

我覺得這類的錯事,個人覺得沒什麼關係!!! (不過我不會讓我身邊有吸毒或抽菸或喝酒的人啦!)




那像是那些該死酒駕的,還是碾米廠富少這類的該死敗類!!! 我個人覺得都早應該要處死!

但所謂的法律 又特別輕關輕放這些江湖敗類!(關兩三年 三四年‧‧‧)








asdfasdf123123 wrote:
也真心希望他能自救,不管他的選擇是不是我
畢竟不能讓這樣的父母毀掉他的人生


假設是我啦 (以前小混過,幾乎沒做傷天害理之事。純粹就是小小混,幾乎沒做過任何不好的事!)

痾,雖然這樣說真的很粗俗, 但這方式真的能有成效!!!

1000萬 1500萬聘金, 談看看! 或許她家人能看見你的真心誠意? (中和的房應該能有1500萬)


我"真心愛"這女人。

這女人的父母親如此強烈反對!(開打)

我覺得她過的像在坐監,我要救她!!!

我也有能力直接給1500萬的現金。 為何不試試這辦法?



我自己的話 會準備好一千五百萬 再探探對方的口風!!! 看看是不是真有轉圜餘地!

倘若有 我給一千五, 對方放人! 讓她女兒自由!!


我再確定能好好照顧她們女兒一生一世(包括未來女生又老又肥又醜狀態下),我就娶她,照顧好她今生世!



[最近 我看見三位二十年前 我曾經有過感情的對象!!! 看見二十年後的她們 我嚇死了! 原來她們也都會變肥! 不是只有我變老肥醜! 而是三位當年很好看的女生, 也都老肥醜‧‧‧ 冏!]



我實在很想一頭撞死算了!
我連做為一個「人」的資格都沒有。。。。



浪漫殺手自由人 wrote:
↑我實在...(恕刪)


有錢可使鬼推磨‧‧‧

你看看我們大家 辛辛苦苦的上班 肌肉酸痛這些小問題就不說了 關節損壞 年輕時就骨刺 每天睡不飽 精神壓力大‧‧‧

不就是為了那麼區區一點點的月薪嗎? (我是指一般勞工階級! 上次有位版友還說他朋友 每天要搬兩萬公斤!!! 這種工作 月薪不過三萬多!)


真要一個比較完美的辦法就是! 錢錢錢, 這是試試! 未必可功成!


錢之外,也要對方真的夠使她父母放心!!! 如果對方人品真的有很大的問題,就算給十億,我看也是沒辦法!


這是指 父母總是希望自己的女兒將來能很好的狀態下!


如果是控制慾超強的,要兒女一輩子不婚不娶不嫁的待在自己身邊的這種‧‧‧ 這就沒辦法了


=


畢竟 這孩子 確實就是這對雙親 在某一夜中所製造出來的。

以往二三十年間 也沒有學校 醫院 或親友舉報受虐待‧‧‧

目前所有資訊也都是由樓主的面向來說明!!! (究竟會不會有些地方與事實不符?)


而就算真實樣狀就是這三個孩子 受精神高壓虐待?(醫院 學校 孩子的知己好友 都不會循正常管道協助他她們?)


就用最粗的模式(這方式真的很世俗 我承認) 五百萬 一千萬 兩千萬 (可用聘金名義),跟製造者買斷她的自由(應該說是恢復她的自由)!!!

總能試試吧?
asdfasdf123123 wrote:
各位朋友大家好小弟...(恕刪)
找個對象真要搞得那麼複雜麻煩、還得到01這種地方求援的地步,你就要冷靜想想,即使排除萬難終成眷屬,你別指望這些苦難經歷會加深你們的革命情感,這些付出將來通常都是吵架撕破臉時用來翻舊帳的好題材。
年輕時以為愛情多了不起、非卿不娶、非君不嫁、搞到尋死尋活的,充其量只是雞雞癢的生理需求營造的幻覺,等到雞雞沒那麼癢、繁衍後代的基因指令不再強烈的年紀,交配對象什麼的就沒那麼重要了。
大概已解決

謝謝各位熱心回覆

先刪文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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