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跟您有一樣的困擾喜歡對方的個性相處非常契合,但對方的臉真的不是我的菜,後來還是分手了最後找到一個個性跟相處非常契合,但臉也是我的菜的的對象結婚所以 最晚拖到28歲就該分手,留2年找個性跟臉都是你的菜的 一定會有滿意的。
我覺得妳好奇怪,如果是我,我若喜歡1個人的內在,我就不會在意他的外表。我覺得妳可能不是愛妳的男友,只是習慣接受他對妳的好,所以,分手了,妳會覺得難受,因為,這就像少了左膀右臂一樣。可是,妳有沒有想過,如果,妳將來遇到一個內在也很好,長相妳又能接受的人,妳會因此覺得與他相見恨晚,所以,勸妳還是分手吧!趁自己還是處子之身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