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幸福的婚姻再持續下去真的也沒有意義...
妳別想著改變別人~~因為這是很不容易的一件事....
那就只有改變自己(改變環境、改變心態、改變自身條件等等)~~
你們沒小孩,離婚就跟分手一樣~~沒甚麼差別~~那張證書其實沒甚麼意義~~
相愛的兩人沒有結婚一樣過得很好,不相愛的人既使結婚一樣痛苦~~
離開他會是妳的一個選項~~
先把自己狀態調整好~~
生命中的一切所願在於"吸引",不該是盲目的"追求"

花若盛開,蝴蝶自來

人若精彩,天自安排

hillside wrote:
離婚。...(恕刪)


還要告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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