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uyouu wrote:
宅王應該沒有這種財務規劃能力
他只能以過往求學的態度去追女生
認為有付出就該有結果
即使旅行AA制
那之前他可能沒有存到一些錢
又或者兩人沒有存錢習慣
去日本一趟應該也花不到50萬這麼多
女生在交往時有沒有花到自己50萬
我也不清楚(只能說推測沒有吧)
Google一下50萬是判決書說的
只要逢假期幾乎都會外出旅游,包括到平溪放天灯、到香港观光,6个月花费共約新台幣50萬元
所以是所有旅遊花費加起來50萬
女方花了這麼多錢之後想分手,男方才又安排京都之旅,其實京都那次男方行為已經不太正常,快出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