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懶……得叫 wrote:
都簽字離婚了,還談什麼財產?


簽字離婚起算,兩年內都可以追溯財產權益。婚前協議分別財產制了,就沒這問題。
還好小女兒比較獨立懂事
只有回來的第一天有問幾次
之後就沒在問過他媽媽的事了
Neihuman wrote:

自己結過婚的經驗,...(恕刪)
當初離婚 都是共有 
還未完全分開
台灣大懶……得叫 wrote:

都簽字離婚了,還談...(恕刪)
哥講的真好 .... 讚
哪有姑娘不戴花 wrote:

前妻跟你是甚麼關係...(恕刪)
明天要去諮詢一下
之後才知道怎麼應對
Another.MF wrote:
房產的問題,你要不要...(恕刪)
我已經斷了 是她不願放
淡紫小草 wrote:

唯一感想...你好...(恕刪)
我從以前就很愛小孩 
小孩的事倒是不用擔心 
她顧小孩都會丟給她媽媽
然後自己做自己想做的事
BlueSky5230 wrote:
你的問題就是要不要接...(恕刪)
一分鐘六十秒 wrote:
結婚6年多,去年老婆...(恕刪)


那個女性,
是安排來代替妳老婆的,
趕快上。。。軌道

但是,
我覺得還是得先有愛,
再有性。
目前沒有性,但是有愛
sorcerer1973 wrote:


那個女性,
是安...(恕刪)
跟我之前的狀況類似~
女方換工作後3個月就不給我碰了(應該精神跟肉體都外遇了),丟下孩子早出晚歸,分房一年後離婚,離婚後在同一個屋簷下續住了約3個月,同時房子委託仲介出售....現在想想當時不知道是甚麼支持我撐過來的.....前後整整睡了18個月書房地板
既然已經離婚了~當然各不相干了...,孩子監護權談好之外,房子如果雙方共同持有,談一下看是賣出還是其中一方購回一半產權吧~這樣藕斷絲連一點意義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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