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u88 wrote:不喜歡?我認為一個外(恕刪) 你要在這邊爭對錯有沒有搞錯然後咧你不喜歡不想要,你去和你娘鬧阿你有種威脅鬧到她要不是選擇你,就是選擇你妹的局面。我敢阿,為啥你不敢。只敢在網路上對回你的人不爽。幹麻一直像個未斷奶的小孩和別人在講對錯這話很硬,但講到對錯,你的對口不是我們,在那邊和我們爭執沒用,不是嗎?在我看來,在一直對與錯,你搞錯方向給你建議你不採用,那沒關係阿,不用像抓個對錯要來當劍來攻擊別人1.你已經成定局2.不爽,要就談條件能最佳化,再不互相影響下3.你不覺得你一直寫下來就像個被寵壞的小孩,別人要滿足你需求,要不然你在那邊對錯對錯的評斷,事情就不如你所願,在那一直打轉4. 我被打擾,要就是求最佳化,先搬出去,等他們離開再搬回來,限期,不就得了5. 你寫的再多,看到的都回你了,對與錯已經無法去救你了。6.我會和家理説,是,我就是不想要外人一起住,先出去住半年,該我的先保持,又要享受家理資源又要別人照著你想要的去做,得不到就自己先保持自己的開心和自由,為啥不對。7.又沒辦法去影響別人,不就顧好自己,這道理不難。8.你妹對你是家人,她選的對象確實與你無關,你喜歡也好不喜歡也好,都與你無關,不是這樣嗎?你在乎的只是你被打擾,光這部份你不喜歡,不想而以,你不想因為對方讓自己退讓,只剩網路可以講,整個看下來就這樣。9.我會講,我也會讓家理好受點,並不會到情感威脅,不喜歡無法接受而搬出去,這是我的選擇,不想破壞與家人感情,也是能做的事,不就這樣而以。你只是不甘心為什麼是你要搬走,而不是對方不要搬入。
epu88 wrote:不喜歡?我認為一個外(恕刪) 我二十幾年前也曾經跟女朋友搬去她家住了一陣子,只是現在女朋友變成老婆,孩子也兩個了.我個人覺得妳的問題在於認知也許男生對妳而言是外人但是對妹妹而言是家人,有沒有結婚不重要對媽媽,我相信也是如此男生有什麼問題,不管是法院傳票、精神病,都是妹妹的選擇,妳真的不行,就直接明講,翻臉就翻臉但是妳還是要尊重妹妹的選擇
epu88 wrote:是媽媽決定沒錯但我不(恕刪) 人生很多事,不是誰錯的問題。我教我的小孩,誰的地盤誰決定,不滿就自己搬出去。這時候,有人會說,小孩以後不理我,我又要說,我會電腦軟硬程式、裝潢、電子程式控制設計、、、等,如果小孩不須要我幫忙,以及帶孫子,可以不用理我,呵呵呵希望小孩自己獨立變強,不用須要我。
lumaRT wrote:你要在這邊爭對錯有沒...(恕刪)</blockquote我並沒有不爽大大...文字沒辦法像說話達到效果讓你有我在針對你的感覺我很抱歉而且也沒有攻擊的意思...我只是在問不喜歡什麼,不是很清楚字意4.現在就是我媽在氣頭上如果我說要搬出去,她們又會不知怎麼想...6、9.我會思考8.我並沒有要干涉她們都感情,再強調只是剩網路可以問,並沒有想要取暖或怎樣的意思最後說的也沒錯只是覺得原本住好好的人為什麼要因為一個外人吵到不行然後離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