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要繼續在一起?還是要分手拿回三萬? 7/11更新

偶覺得彼此個性要改一下,互相尊重,不要動粗.
不然爾後吵架時,肯定又亂摔東西,到時會更慘吧!!

要繼續就彼此檢討一下,
要分手拿回三萬也好,再找個新的就好了!!
至少不會一開始就吵架吧!!
氣到摔黑潮機....包包摔了不會變形扭曲

保養品 塑膠製品包裝 他竟然直接跳級摔筆電 有志氣

我怕這女的以後吵架 第一個跑去開瓦斯 想也不想就點火 砰!
敢摔電腦?? , 吃飯傢伙也摔??

摔化妝品又如何 , 又不靠化妝品 (啊? 真靠那個我也認了)

砍掉重練啦 , 然後三萬太少了 , 要個三十萬吧
好腦殘

就算拿了三萬又怎樣

代表你還是她只值三萬嗎?
我是大叔 wrote:
禮拜二跟女友吵架起了...(恕刪)


通常這樣的情侶
繼續交往或結婚
這種生活都是
週而復始且不斷循環重複上演

自己想清楚
期待的對象
和希望的生活相處的模式

再去選擇自己的伴侶
和過想要的生活
這比什麼都重要吧




3萬我給你...
你家的女王過戶給我
為什麼只有你可以吵別人睡覺?
為什麼只有你可以摔別人東西?
為什麼只有你可以握起拳頭, 做勢要揍人?
為什麼只有你可以要求對方賠償?

如果想不通這些.....就算是分手了, 之後等著你的還是下一個分手....
兔貴肇朋:本人所發表和回應的文章,都是晚消化,本人不對其導致的結果承擔任何責任.
大大的女友應是勤儉持家的, 您還不懂珍惜, 沒有花大錢在那些你摔的東西上面,
真要是名牌, 那您可就累了
LV 包包, 隨便4~5萬, 限量款10萬起跳....
保養品, 1小瓶2~3千, 整組2~3萬起跳...........
大大的黑潮機, 只價值3萬
所以, 大大應沒買過化妝品或名牌包送女友吧, 有的話, 你應不會隨便亂摔吧

大大沒事把熟睡的人叫起來做什麼, 您明天不用上班呀??
今天如果你女朋友沒事把熟睡的你叫起來, 然後又什麼事也沒做, 你會不會火大 ???

你女朋友還開車去接你, 這麼好, 我們的女王通常都是她一通電話, 我們服務到家
開車去接, 陪吃飯, shopping, 逛街.......................下雨幫她撐傘......................
這些事都不需要用她交代, 我們自己就得做好.......................

想要女王開車來接我, 會呀, 她會開救護車來...................直接把我打到住院比較快
~~[ 開救護車還好, 表示還有救, 萬一開靈車來, 那...................................]~~

大大有這樣的女友, 應該感到幸福了.................
hauikimo
三萬
還好吧
推個十炮就回來了~
march0331 wrote:
兩位都很自私,但卻都...(恕刪)




我也同意
根本就是2個自私的人
我覺得不要分手,繼續在一起吧
與其2個自私的人繼續交往真人快打互殘,也不要分手後各自出去害人
這種個性除非是跟個買回來的奴隸交往,不然是有誰受得了




順帶一提
就我個人來說
我的女朋友摔電視摔電腦我都還可以原諒
不過撕照片我一定會跟他分手

而先開始發火,撕照片的人,就是大叔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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