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seton wrote:
我跟男友本來年底就要...(恕刪)
小弟我來說一句公道話!!
叫傳播妹的行為,如果被接受了.那絕對還會有下次
如果要情投意合才能發展下一步,那很快就會有動作!!
結婚是站在翹翹板上,要大家一起維持才能平衡!!
而只另一端努力在做,那久了只會帶來痛苦!!
多多觀察吧!!都要結婚的人,還在欺騙!!
到底有沒有心想要成立一各只屬你們的家??

我想大大還是要多多考慮!!
最後我想跟大大講一下,必要時可以擬定契約,以保將來的權益!!

roc1027 wrote:
如果是傳撥妹,真的...(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