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建議朋友跟她老公分開,但她老公不肯...有沒有比較好的方法?

挖出來跟這篇報導做呼應, 可以寫篇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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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爽約沒離婚 她自焚跳山谷
自由 更新日期:"2010/04/16 04:11"

〔記者楊培華、周敏鴻/綜合報導〕相約同時與另一半離婚後廝守,結果男方失約,傷心女子以激烈的方式訣別,身穿紅衣淋汽油自焚,再跳下200公尺深的山谷殞命!

多年前戀人 各自嫁娶

這名黎姓女子因姚姓男友未依約離婚,先是狀告對方性侵,結果反被控告誣告,情緒崩潰下自殺,警方找了一夜,昨上午在金瓜石谷底找到全身嚴重燒灼的黎女屍體,黎女的陳姓前夫及弟弟目睹忍不住痛哭失聲,陳某在屍體前喃喃說:「竟然用這樣激烈的手段結束自己的生命!」

記者昨天前往姚姓男子位於桃園縣的工廠外採訪時,他直接趕人,簡短說道「有事去找我的法律顧問,不要進入到我工廠的範圍內!」

警方調查,38 歲的黎女多年前從事烤漆工作時認識姚姓男客戶,後來兩人各自婚嫁,數年後又開始往來,黎女婚後育有一女現就讀小學。

多年後復燃 女離婚痴等

黎女的陳姓前夫說,太太去年起吵著要離婚,去年10月因無法離婚燒炭自殺未遂,他只好在去年12月同意離婚,但她仍住家裡。後來才知道前妻與姚男相約各自離婚後要結婚,但對方食言沒有離婚。

等不到情郎 怒告他性侵

黎女前晚留下尋死字條後離家,再傳簡訊給前夫,交代車鑰匙放置位置,警方調出手機基地台發話位置,查出黎女最後發話地點在金瓜石山區,瑞芳警方馬上派警網在山區找尋,發現黎女車子停在勸濟堂景明亭旁,車上留有遺書,控訴姚男害死她,要家屬為她討公道。

大批員警漏夜冒雨找尋,因山區濃霧能見度不佳,一直到昨天凌晨2點多都沒有發現。警方昨天清晨繼續在景明亭附近搜索,最後在觀景台旁草叢,找到有黎女名字的藥袋跟一瓶疑似裝過汽油的寶特瓶,研判黎女可能墜入深谷。

警消以救難繩索垂降到200公尺深的山谷下,果然找到已經斷氣的黎女,花了1個多小時,才將屍體吊掛上來。

前夫已成全 心碎收殘局

黎女被找到時,臉部及上半身嚴重燒灼,研判黎女可能把汽油淋在身上點燃自焚,再跳下山谷。

陳姓前夫哽咽說,前妻離婚後精神狀況越來越差,須靠藥物治療,去年12月向桃園警方控告姚男性侵,但被反控誣告,當時就多次想與對方同歸於盡。前妻前天下午又到姚男處,沒想到被帶回後,晚上即外出自殺。
vina_reality wrote:
挖出來跟這篇報導做呼...(恕刪)


這麼激動喔

鬧成這樣...再怎樣想娶的心...也會嚇到退縮吧...

結局是這兩個男人都自由了....唉...
Jennifer.K wrote:
既然這樣,我把當初我...(恕刪)


剛我從頭開始看....

看完樓主最前面的文章時,我猜想男生的感受

男生還是很愛他老婆,但是自己也不知道該如何從頭來過

女生也許有想嘗試挽回,但是卻讓人無法相信

可能是努力不夠,也許是問題拖太久

我有被劈腿過,也許劇情並不相同

但是心境轉則上是類似的

在被劈腿的第一年,我真的很難受 (我躲起來)

更屌的是他的分手理由真的令人傻眼 (不願在提起)

當時我重度憂鬱,完全無法生活

第二年我慢慢走出來,卻也不相信愛情

五年了...現在我才趕看過去那對感情

用嚴格無情的話來說,也許我傷痛其實是傷痛自己

我珍惜的過去的傷痛而不願去面對

說白了說殘酷點,我口中說愛他,其實我在愛我自己,愛那些傷痛

她先生放手,是心境的轉換,但不是真的不愛他

只是累了...

傷口舔久了,累了.....

<<我表達不好,我想說的是男生是愛她的,只是時間長了已經不知從何開始>>
<<樓主說的也沒錯,也許雙法先分開後,因小孩而保存的聯繫有天還可能會破鏡重圓>>
我也覺得分開是好的,如果每天都這樣過生活,小孩人格早晚出問題,分開後說不定還有機會復合呢!
應該很容易吧,不過前提是女方是公主病患者,你就拿一張離婚協議書給他簽,相信他簽下去的機會很大,
平常他只是懶得去列印離婚協議書而已.
Jennifer.K wrote:
我把整個故事整理一下...(恕刪)

先把女兒帶著找一天先生不在帶一些必需用品搬出來
看是先住你家還是娘家
題找律師幫忙協議離婚
記得要告訴律師先生恐嚇孩子說實話會失去媽媽,以及女兒說沒有媽媽要跟爸爸一起去死之類的話
一定要搶到女兒監護權
這個爸爸對對女兒的態度會造成她以後心理扭曲
這種傷害永遠好不了

凋零線 wrote:

老實說樓主,那位先...(恕刪)

會教唆小孩子說謊完成目的的人 他在乎的其實只有自己
說老實話 我覺得這男的連小孩子都不是很在乎
只想要在外人面前有個完美生活的偽裝
而且這種行為只會讓小孩成長的更扭曲
GKKSWAE wrote:
會教唆小孩子說謊完成目的的人 他在乎的其實只有自己
說老實話 我覺得這男的連小孩子都不是很在乎
只想要在外人面前有個完美生活的偽裝
而且這種行為只會讓小孩成長的更扭曲...(恕刪)


從樓主的說法中,整件事已在男方放手中落幕。

但,在敘述的過程中樓主把男方妖魔化的地方可多了,連外遇的責任都算了男方一份,外遇的對象可是一個字也沒被罵到~~~~這是一場公平的戰爭嗎?

女方做錯事但想要全身而退,卻要求男方要當聖人;

樓主想要大家支持她的作法就一直在維護女方和刻意避談外遇的對象,並把男方妖魔化。

偏頗的觀點只會引申出偏頗的言論。
潘達 wrote:
從樓主的說法中,整件...(恕刪)


+1

對出軌那段實在蠻輕描淡寫的,對先生的相關描述也太少,由先犯錯的一方講故事,完整性本來就得打些折扣

家務事難斷,雖是朋友也難保他沒有保留,這種缺乏平衡報導的描述真的很難給出有建設性的建議

叫那女的自己離開吧..
省得教壞自己小孩,至少爸爸是個好人,
在同一個屋簷下,看了彼此都討厭,
何必一直拖著,

看了這篇就想到我朋友,
交了個正妹還以為是菩薩給他的好運,
結果只是交到了個想找飯票的,
沒結婚就花錢買車買房,
什麼都要高檔貨,結了婚更慘...還得買房子給岳父岳母,
自己爸媽一年見不到幾次面,
老婆還常常聯絡不到,
電話不接,沒人知道去那,
我朋友還是選擇相信他,

憑空而來的正妹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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