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篇】橫刀奪愛並不是真愛


我能理解樓主的痛苦心情
你是真心的愛著那個女孩
可是,殘忍的答案就是 她其實沒那麼喜歡你
你要認清這個事實
她不值得你的真心對待
其實,放不下的只有你自己

我現在也是陷在一段三角關係無法抽離
放棄一個愛我的,去選擇一個我愛的
我也想試著看清
我只能說,三角關係,真的會折磨死人

希望樓主快點看清楚,趁還年輕,找一個愛妳的比較重要
我也希望我能趕快走出來
NARUTO wrote:
我能理解樓主的痛苦心...(恕刪)


嗯...

很多人都說

我只是失去了一個不愛我的人

而她卻是失去了一個有可能是最愛她的人

就某些層面而言

或許我是幸福的

或許吧...

真的很難調適

加上本身自己比較木訥...不,應該說是愚笨...

認識的異性可說是少之又少

所以要站起來

似乎得花很長很長的時間了...

NARUTO wrote:
我現在也是陷在一段三角關係無法抽離
放棄一個愛我的,去選擇一個我愛的


發文不附圖
大便不擦屁股
這是合理的嘛


Dr.Hermes wrote:
我只是失去了一個不愛我的人
而她卻是失去了一個有可能是最愛她的人


這種話就少講了
你又知道了

你試試看把這段再拿來當簡訊傳
她們兩應該會笑到哭
再怎麼嘴砲也不是員工,再怎麼衝流量分紅也不是股東
給你四個字 騎驢找馬
別執著了 外表漂亮的很多 但好個性的沒幾個
你可以找到更好的
「我沒有『預知』到會有這樣的結局。」


「我只是『相信』會有這樣的結局。」

阿密陀佛 ... (合十)

這一切都是冤孽阿...

早在幾世輪迴註定的事

人要懂得拿的起放的下

看開一點..



這裡給版大一些建議~~~
我覺得你現在應該做的事就是讓自己過的更好...
自己知道有哪些不如別人的就想辦法改進吧...
你知道這種事最好的報復是什麼嗎??
就是讓對方下一次看見你的時候後悔當初為何要離開你...
你可以試著去嘗試一些以前沒做過的事情...
當然壞事除外啦~~~
如果你覺得自己太內向...
那就試著多去一些容易和別人有交流的地方...
比如夜店呀...酒吧呀...等等的...
(當然還是要衡量一下經濟狀況啦)
不要覺得那裡是不好的地方...
其實夜店酒吧是個非常好的練膽量的地方...
因為就算你不主動去找人聊天...
也很容易遇到別人主動來找你聊天...
聊久了你就慢慢不會害怕和別人聊天了...
也可以在那裡觀察一下別人是怎麼互動的...
我覺得對於害羞的人應該會有很大的進步...
等你變的更好之後...
還怕交不到女朋友嗎~~~
版主, 如很多回應一般, 發生在你身上的悲劇不能用"橫刀奪愛"來斷定對與錯.

你文中並沒有著墨在那個女孩子的個性, 也沒說清楚為何她會選擇放棄他與你

在一起. 因此無法說太多. 但是你很清楚的說, 她曾經告訴過你, 如果她與她男

朋友沒有任何問題, 她不會選擇你. 然而後來她卻又告訴你對方一直把她當公主

對待, 是她自己的問題. 這不是很矛盾嗎?


整件事只能說你倒楣, 愛上不該愛的人. 也能說你幸運, 至少你沒直接跳進墳墓

後才發現原來是對方叫你挖墳你就乖乖的自己挖給自己跳.


加油, 別為了一朵花而放棄整個森林. 切記, 只要男未婚, 女未嫁, 都有權利去

爭取自己想要的. 且, 沒有所謂橫刀奪愛, 對方背叛一次, 就會有第二次, 第三次

這種道理. 難道曾經劈過腿, 還是因為另外一個人而跟自己的男女朋友分手的

就都會一直這樣下去? 就都不會結婚? 就算結婚也會離婚? 沒這個道理吧?

每個人都是在找尋另一半, 或許只是她發現他比你更適合她. 放手也是愛的

一種表達方式.

CoffeeCup wrote:
對方背叛一次, 就會有第二次, 第三次

這種道理.


雖然不是一定~~~
但是...
讓我們假設這世界上分成兩種人...
一種是絕對不會劈腿的人...
一種是有可能會劈腿的人...
既然今天他劈了...
那表示他絕對不是第一種人...
所以他一定是"有可能會劈腿的人"...
既然如此你如何確保他下一個劈的不會是你??


CoffeeCup wrote:
每個人都是在找尋另一半, 或許只是她發現他比你更適合她. 放手也是愛的

一種表達方式.


這點恕我無法認同...
根本都還沒有在一起憑什麼說C一定比B更適合A??
A跟B如果已經在一起了...
那才有辦法去討論A和B適不適合彼此...
如果適合..那當然兩人會繼續在一起...
如果不適合..那看是兩人要改變還是分開...
這都是A和B兩人的事...
從頭到尾並沒有C插手的餘地和理由...
因為C和A根本還沒有在一起過怎麼會知道適不適合呢??
而且這種騎驢找馬的心態我也覺得很可議...
難道兩個人會一起走到最後的原因只是因為彼此都沒有找到更好的人嗎??
這也未免太可悲了吧~~~

再來是結婚前後的差異...
我覺得結婚前後的差異只在於那張證書和身分證配偶欄的法律效力...
頂多再加個要分開的話手續比較復雜~~~
其他部分我覺得並沒有什麼差異...
婚前劈腿的行為和婚後出軌的行為在我看來...
只是一個要附上法律責任一個不用罷了...
如果兩個人的感情淪落到必須要靠法律的介入才有維持的必要的話...
我只能說這世界美好的事情又少了一樣...

最後~~~
雖然我同意放手也是愛的一種表達方式...
但是我認為前提應該在於...
放手是為了還給對方再去找尋真愛的自由~~~
你可以因為另一半不夠好所以你決定分開再去找另一個更好的人...
但是我無法認同你因為看到另一個更好的人所以決定和另一半分開...
兩者是有絕對的差異的...
前者..你會分開的主要原因是因為對方不夠好...
後者..你會分開的主要原因卻是因為有一個更好的...
人是沒有十全十美的...
一直在追求更好的...永遠也追求不完...
該追求的絕對不是最好的那一個...
而是夠好的那一個...
Dr.Hermes wrote:
一個新學期的開始代表...隨手KEY了幾個關鍵字...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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