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男友是好人不想失去他 自己就要多取捨這些還只是開端結婚後 除了固定債務的問題外我只能說 大部分的人是貪心的...哪天你們買了個房子 你娘家會說什麼@@?自己過好日子 家裡不管了這類的都算客氣了說實話這種無法祝福自己女兒的父母我很難不想成她們是把女兒當商品在買賣而您家人這樣對你結婚後勢必會轉嫁到您未來老公身上..適當的切割是必要的最好考慮一下...題外話:我佩服妳男友 如果婚後 在您跟您的家庭沒改變的情況下 5年內他沒後悔的先決條件下為前提
frank111 wrote:我也覺得你們不適合,...(恕刪) 為何在自家工作就是不上進一定要到外面公司才叫工作嗎有太多家族企業的第2代從小就要準備接手的照你的觀念台朔的接班人都一樣沒擔當就對了懷疑你有看完樓主的全文嗎男生除了學歷之外家庭背景.收入.全都比女方好太多女方家不過就是住台北的窮人(原諒我這麼毒)看不起住台南的男方罷了---------------------------對啦太多台北人認為離開台北市後通通算鄉下
樓主既然都住男友家2年了男友姐姐也在敲邊鼓代表男方家認了你這個媳婦公證也不用了法律改了兩個人直接到戶政辦結婚登記就是合法夫妻了反正台南住兩年了家裡只在乎有沒有拿錢回家罷了登記完 小孩一生不接受也得接受喜筵以後補請就好
elevenii wrote:反正台南住兩年了家裡只在乎有沒有拿錢回家罷了登記完 小孩一生不接受也得接受喜筵以後補請就好...(恕刪) +1法律"好像"應該"沒規定結婚一定要家人同意才行日後的終身幸福如果家人可以給, 那其實還可以再考慮考慮但往後要睡在枕邊的人不是家人, 而是另一伴, 所以哪個重要就很簡單看得出來不過基於孝道還是要盡, 每個月就是固定匯錢回家, 這樣跟以前的方式一樣, 反正家裡只注重這個, 剛好孝道也是盡了(以上是基於旁人眼中的想法, 當然家庭內的事情只有自己最清楚, 但能掌握幸福的決定權還是在自己身上)
嗯....看完妳的文章讓我心好難過因為我遇到跟妳一樣的問題我媽不喜歡我男朋友嫌棄的原因1.學歷:他大學我碩士2.身材:他太胖又說我是被他哄得團團轉所以都看不見他的缺點我想帶我男友去讓她認識但她卻說不要叫我不要帶男友回家因為她說她不想要鄰居說她女兒換男朋友像換衣服一樣她只會叫我跟他分手都不想去認識他我很想去爭取自己的幸福但我媽說我若是敢去公證或是沒經過她認同她就要跟我斷絕母女關係之類的話我都不知道該怎麼辦.....
先好好確認你們是否真心相愛錢的事情先做好規劃如果男方固定名義上每個月寄個5000的孝養費給女方反對的家長逢年過節的時後再加碼嘴巴甜一點,小孩生可愛一點一定有化解的一天隱約覺得好老婆都出自孝女所以反對用切割家庭的手段也不要說年紀都過20了可以自主陽奉陰違就好
choya0412 wrote:我甚至已經計畫要懷孕了....(如果真的中獎那事情會比較好辦......無奈)...(恕刪) 這句話最重要!!我也是覺得你們家可能是因為債務的關係擔心你所害怕的那件事情..咳,加油,祝你幸福,是我的話也會很無力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