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long_wang wrote:
大家都忘記了一點大問...(恕刪)
婚後女方照樣能上班不用像以前一樣.女行員結婚就要離職.除非是男女兩人同家銀行那就得其中一人離職(同家銀行不同分行也一樣)
雙方都上班.午餐當然自理至於晚餐如果跟父母住就回家吃.自己住就吃外面.小孩父母肯幫忙帶就請父母幫忙.不肯那就找保姆
沒晚飯吃的機率接近百分之百!晚餐當然也是各自處裡(除非兩人相約上館子).因為下班大多是7點過後.月初 月底 年底結算最忙.我前女友曾經在年底總結算為了5塊錢全部行員抓帳抓到元旦當天將近凌晨5點才下班
不必身價不凡大多行員夫妻也都是雙薪制(但是免不了女同事間的互相比較.男方難免會被秤斤秤兩)
以上是小弟的經驗 僅供參考.
維他露2545 wrote:
婚後女方照樣能上班不用像以前一樣.女行員結婚就要離職.除非是男女兩人同家銀行那就得其中一人離職(同家銀行不同分行也一樣)
維他露2545 wrote:
以上是小弟的經驗 僅供參考.
請問這是民國幾年的經驗??銀行早就納入勞基法保障,銀行行員跟勞工沒有兩樣,
加上兩性工作平等法,是沒有結婚就要離職的說法。
只有同單位結婚要一人調離現職的內控規定...是為了防弊........
依現在的勞基法規定.....如果真有此事,這間銀行馬上被告死....
沒有在銀行工作的人,卻又說的好像自己懂很多那樣
樓上已經有很多行員出來現身說法了........還有這種繆論....真是

鵬摶九萬,腰纏十萬,揚州鶴背騎來慣。事間關,景闌珊,黃金不富英雄漢。一片世情天地間。元。喬吉
維他露2545 wrote:
婚後女方照樣能上班不...(恕刪)
說的也蠻有道理..
結婚後有了家庭..有了小孩..大多為小孩的成長心靈著想..
小孩長大的印象都會有落差吧..爺爺奶奶較親..爺爺奶奶煮菜較好吃.要不然全家幾乎三餐在外.外面的煮的好吃
小孩給保母帶還不如自己帶的來的好
大多保母都是以賺錢為主吧
身邊一堆保母帶出來的小孩.與自己帶的差很多..
身旁一堆的案例.
保母帶的小孩多半學習較差..3歲了還不會認數字.不敢自己盪鞦韆.膽子較小.因為保母只要有錢賺.小孩不吵不鬧.放dvd給他看..時間到了交還給你就好..
爺爺奶奶動不動就買零食買飲料.小孩幾乎偏食較多..跟爺爺奶奶較有話聊.老人病及壞習慣傳染給小孩的話.就不好了
如何教小孩.變成一無所知.在家大小便.沒清過的比比皆是.....因為沒經歷過.不知如何體會..
心靈成長就不一樣了
在你眼裡..爸媽只是個名詞而已..
長大後..你能滿足她的..只有錢才會聽你的.
維他露2545 wrote:
抱歉嘿 就說了是經驗 這制度大約是西元2000年 民國89年!
勞基法從一九八四年通過施行,原本並不是包含所有行業的。但是在許多上班族的努力爭取之下,終於在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六日修法,規定最遲在一九九八年底以前,勞基法將「適用於一切勞雇關係」,而大多數的服務業也陸續納入勞基法的適用範圍,廣大的上班族們自此才開始有此保障。
而勞基法的適用對象原則上是以「行業別」來界定,而不是以「出資者」或「經營者」來區分,因此,雖然在外商公司工作,卻也是和其他本地銀行一樣,是在一九九七年五月一日開始適用勞基法。
因此......是1997-1911 = 民國 86 年......時間有落差


老實說,之間換了幾個啊??

鵬摶九萬,腰纏十萬,揚州鶴背騎來慣。事間關,景闌珊,黃金不富英雄漢。一片世情天地間。元。喬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