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umeitaku wrote:小弟最近買新房,一半...(恕刪) 我有個親戚從小與隔壁鄰居是青梅竹馬長大後,自然變成男女朋友出社會後,男的將提款卡與存款薄交給女友管理那想到....女的爬牆!最後.......回來的存款薄.......存款數變成個位數P.S 這女的心態可議(只想同甘,不想共苦),幸好是婚前。等到婚後,可就麻煩了!
我有個想法..你可以先以孝順爸媽的名易買房..掛在爸或媽的名下..這樣她也沒什麼利場要"你爸媽"的房子..但你要跟他說房子是給你們結婚後住的...等到結婚後..覺得她是個好好婆..再從爸媽那過給她...這樣就好拉....不過...你也要先跟你爸媽商量好....不要真的被爸媽a走就是了!!
本人是覺得,婚前錢最好還是各管各的,談好婚後如何分配彼此的金錢後,再來結婚;至於不動產,誰出錢就掛誰的名字,要掛一半,那老婆最少要出1/3的錢.. 別跟我說女人要有保障,在這個年代,男人就不需要保障嗎?
koumeitaku wrote:我67年次的房子成交...(恕刪) 真敢.無事過門後會不會也要看你父母的保單, 然後改受益人.(請善用 search)現在要嫁有房的女人多的是. 再說不聽, 砍了她. 後面排隊的一堆.64樓的方法可以考慮. 多了個轉移費用而已. 多個幾年用百萬贈與, 逐次轉移,或"賣"給你孩也可以.又不用市價刻稅, 如果房子的市價值高, 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