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現在一堆分手後男方殺害脅迫對方的新聞


路跑一哥 wrote:
人死亡是一個很具體的...(恕刪)


幹嘛這樣哈哈
小咖咖ohoh wrote:
以前不是常說分手後女...(恕刪)

女的太過火+1

之前不是很流行王水毀容嗎?

不過認真來說,雙方都太過火了
dougmichelle2001 wrote:
當你在事務所多接幾件...(恕刪)


綾小路 葉子 wrote:
你好像看不太懂我回的...(恕刪)


我覺得大家說的都有道理
不過我們都不是有特別的那一群人
我很同情那特殊狀況的少數人(賈斯伯應該要說羨慕吧)
但就是因為我只是很幸福的普通人
我不會拿自己或別人的生命當做解脫的方法(或是為某種事到連命都不顧)




綾小路 葉子:
你說的比較像自我實現的東西~老實這樣說就會談得比較遠
生命根自我價值討論時不做一個界線
那生命真的可能會是排在很低的位階

不過這些也遠遠超過我的知識、認知跟看法
我是比較現實主義派的人~其實所見所聞所知非常狹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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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eia1983 wrote:
古人所言:最毒婦人心 及 唯女子與小人難養也,這兩句話絕不會沒有她的道理。
女人可憐? 這只是一張蜘蛛網,等著網住下一個單純又善良的男人。(恕刪)



這位大大:
本人不知您是受到多大的傷害,一說到女人就如此暴跳如雷口不擇言,想必貴家族有細胞分裂無性生殖之特異功能,所以在您的成長過程女人完全是沒有功能性與價值的,也祝福您這一生都不要萬惡的女人有接觸牽扯.
您說的這兩句話本人也聽過,不過孔丘好像剛好也是個男人,至於最毒婦人心嘛,想必男人在痛下毒手時,都是無毒不丈夫囉?女人毒就是蛇蠍,男人毒就是大丈夫,好個寬以待己嚴以律人的大丈夫,您贏了小人輸的徹底,甘拜下風.


hueia1983 wrote:

ps.對了,不要跟我說妳們在家族承受多大的婆媳壓力等等,那是妳們女人愛自相殘殺的結果。
說難聽點,關我們男人屁事阿?
(刪)




謝謝您對小人的關心,但您無需如此揣測本人的性別 婚姻狀況及家庭生活,更無需幫小人編寫一套婆媳戰爭的劇碼,本人不愛八點本土劇,可以麻煩您幫我寫一套類似"舊地重遊 騎車摔谷 妻攀陡坡 奮勇救夫"這樣溫馨的劇情嗎?感恩!

如果,因為我說女人可憐,所以我就是女人,而且還是個被婆婆欺壓得可憐小媳婦.那麼我的分身還挺多的,因為小人也替孩童與弱勢發言,所以小人既是被家暴的孩童又是被魁武劉姓男子毆打的殘障人士,哀,為何小人命運如此多舛....泣...

不過,1983大您有沒有發現小人幫二次大戰中的百姓發聲最多,是的....沒錯,小人真實身分就是二次大戰中屈死的冤魂,排隊等投胎的空檔上來申申冤,因為最近被暴力攻擊致死的冤魂太多,閻羅殿的客服信箱爆滿,所以小人....對不起應該是小鬼只好另覓發聲管道,想不到誤踩1983大痛處,小鬼萬般愧疚.今晚小鬼要參加枉死城居民權益促進大會,若會議提早結束,小鬼將親自拜訪致上歉意.

對了,無毒不丈夫的上一句似乎是量小非君子,1983大您是君子大人大量,就原諒我,別跟小鬼一般見識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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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跑一哥 wrote:
比如說新聞常常報導女方有目的跟男方交往,騙光男人的一生積蓄.老本後就甩了他,然後男方不甘被騙就殺了女方,當然男方使用暴力是錯的,但本王請問你,女方騙光對方的一生積蓄就對嗎?本王告訴你,有時候思想暴力.劈腿暴力.感情詐騙暴力.言語暴力,比動手動腳的肢體暴力更殘忍,你這篇文是設定在真正無辜的受害者,你怎麼不講講專門搞劈腿.搞詐人錢財那一類的受害者有多暴力多殘忍,受害者不見得就是弱勢的一方,有時候受害者就是太強勢.太超過.一直把人壓到底,才會逼到讓人家受不了大暴發打他.....哇哈哈...
(恕刪)



依法王大所言,只要分手是對方劈腿背叛騙錢只要是加害者覺得對方錯對不起自己的這樣的暴力就是可以接受值得同情囉.

同理可證家暴者也可理直氣壯的說,我有甚麼錯,是他不聽話一直哭,討皮痛啦...
強盜殺人的也覺得自己沒錯阿,誰叫他不乖乖把錢拿出來,還要老子動手,不是找死嗎...
強暴犯也覺得是受害者在引誘自己,自己只是滿足對方的慾望,何罪之有...
連陳前總統都要問:難道阿扁錯了嗎?
沒錯,大家都沒錯,是所有受害者對不起加害者
是中華民國2300萬人民對不起水扁兄

所以中華民國現在又回到非洲大草原弱肉強食的的生存法則一切以武力斷是非就是了
難怪這幾年的交通事故,常常一方找民代,一方找黑道,管它肇責比例,就以實力論對錯
若是這樣的法則適用,那麼幾年後能活下來的人,哪個人身上不背個幾條人命
阿,這樣也好啦
關於人口過剩,地球暖化,物種滅絕等危機在人類以暴制暴自相殘殺後應該都可迎刃而解了.


1973711 wrote:
依法王大所言,只要分...(恕刪)


本王在45F就說過了~
本王從頭到尾都沒說殺人是合理的,甚至本王後面還說使用暴力是錯誤的(任何形式的暴力)...
所以你文章中的第一段,本王的回覆是,使用暴力是錯誤的,但在是某些狀情況下,加害者的處境是值得同情的(但不代表使用暴力是對的)

至於你舉的那些例子,關於政治的,本王就不去碰觸了,剩下其他例子,你是把它設定在受害者為真正無辜的情況下去判斷,而本王舉的例子,是設定在受害者劈腿.背叛.謀取財物,施與加害者另一種形式上的暴力(比如說精神暴力.讓人心靈產生傷害.憎恨等暴力),最後才會遭到反撲,因為我們舉的例子情況不同,所以第2段根本無從討論起....
第3段的話,說是弱肉強食.以武力斷是非就太嚴重了,今天就是文明時代,才需要去探討這些加害者背後的動機,因為這樣才能真正發現.徹底解決問題,不然都不要問原因好了,反正殺人就拖去槍斃.殺人就是惡魔,但是問題解決了嗎?還是存在呀...
當然殺人是錯的,這大家都知道,不過加害者為什麼會殺人?就像本王前面舉的例子,婦人不堪忍受丈夫長期家暴,所以趁丈夫熟睡時連砍他100多刀致死,當然婦人致人於死是錯的,但誰才是真正的暴力.誰才是真正的魔鬼?誰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好啦,本王要睡啦,討論這個真的沒完沒了,希望各位仔細看本王之前的敘述再討論,不然會造成一種情況,就是本王說本王的,你們說你們的,這樣討論是沒有結果的...大家掰掰

fabricationaword wrote:
說真的 劈腿 戴綠帽...(恕刪)



說穿了就是不願自已用過的女人給別人用去了XD

還有已經離婚了還回去殺前妻的~因為前妻交男朋友還不行的

男未婚女未嫁的前提之下能好聚好散就祝福對方吧!!

小咖咖ohoh wrote:
以前不是常說分手後女...(恕刪)
所以女孩要與男方交往時真的要非常小心,不然交上這種恐怖情人,就會出現在社會版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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