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ew不好穿 wrote:
99% ?我的交友圈...(恕刪)


我挺你 我剛好是那1%

活到現在26年了 沒有買過春!
千萬別選擇原諒,記得多要點錢,我從不相信男人會改的
不管是不是買春,就算是去酒吧或是網咖的一夜情等等都算,那真的就是95~99%!!

教父說:不要讓人知道你在想什麼!沒錯~兒子麥口!堅強點別撒嬌!

farenzo wrote:
嗯.......這不一樣耶!
根據大多數女人說的,
女人都是愛上了才會上床的,
所以算是感情出軌........呵


像慾望城市的莎曼珊這類型,也是看男人看對眼就可以上床。我相信這類型的女性最能理解男性為何會因克制不了生理需求出軌。你希望大部份的女性都像莎曼珊這樣嗎?
別扯到道德上面去打轉...時間點已經過了...
基本上我相信走到這一步 那位太太現在純粹是替自己補強法律上的優勢而已...
這策略也沒什麼不對 法官應該會同情女方沒錯...不過要因為這樣就多佔多少便宜...
那可不見得...

請大家別這樣子冷言冷語了, 別人遇到這種事情, 將心比心吧.

她會上來詢問, 無不希望, 有相關經驗的人(ex:律師, 離婚人士...),

給予實質的建議或協助.






alumic wrote:
請大家別這樣子冷言冷...(恕刪)


+1

事情不是發生在自己身上,最好不要多做評論
針對問題回答最好

我們看過太多這樣的案子,跟當事人談過
所以版主的心情,我是可以了解的~
shitses wrote:
如果買個春就要離婚
那全台灣不就有99%的夫妻要離婚了



exciting77 wrote:
不管是不是買春,就算是去酒吧或是網咖的一夜情等等都算,那真的就是95~99%!!


拜託,你們是這種人,不表示別人都跟你一樣好嗎?
LaNew不好穿 wrote:
99% ?

我的交友圈都剛好那百分之一

這麼巧喔(恕刪)


哈~~

你確定?

等你有一天跟他們主動分享你的 "經驗" 的時候,

你就會發現原來這麼多人是有 "經驗"的...

通常就算是好朋友,也不會自爆自己喜歡 "出去玩"

除非他發現你也是同道中人

說不定到時候還要辦經驗交流咧

JessieC wrote:
如果你的老婆被別人上過,你能這麼大器喔?...(恕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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