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tackjay wrote:
各位好我是一位平凡男...(恕刪)
我還沒到41,月收入在搬回台灣後就會略低於你
送錢給女人花還被當盤子的事情也經歷過
所以大概還有資格可以回復
1. 閣下月收入20-30万,女人應該也看過不少。所以請先貼上你女人照片讓大家看看值不值。
2. 閣下月收入20-30万,相信也有一定社會歷練,fb的留言和你女人的鬼話還會讓你遲疑?你還在遲疑什麼?
3. 你媽媽說不要誤會人家,嗯,這樣家教的孩子值得更好的女人,如果是不乾不淨的也別帶回你家壞了門風。我所說的不乾不淨不是說風塵女子,白賊奸巧的女人比風塵女子更不乾淨!
4. 一百萬是小事,花了也就算了!不要以後你和你家所有的家業都要被這女人奪走,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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