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噹 wrote:在不停追問下他才終於坦誠他結婚了,還扯說他真的挺喜歡我的,而且我也不是破壞他們婚姻的小三,這樣的人心態到底是什麼?...(恕刪) 他都已經結婚了你想問什麼妨害婚姻及家庭罪?通姦罪?刑法第237條 有配偶而重為婚姻或同時與二人以上結婚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相婚者亦同。刑法第239條 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