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ieh.Jay wrote:不幸地在沒有做好應有防護下目前她懷了八週的身孕...(恕刪) 我一點都不同情你Hsieh.Jay wrote:他父母因為我們年齡上的差距與二婚,堅決反對我們交往 想都沒想就射了?以為他們家會因為懷孕就妥協?沒擔當的男人,總是不顧後果只顧自爽而已連對方也知道你撐不了他們母子一輩子寧願捨棄寶寶也要求得家裡原諒一個男人當到這樣,你還有什麼好說的
CA91007 wrote:以前的傳統保守社會,遇到這種情形有種方法叫做"私奔"現在的社會,遇到這種情形,有種辦法叫做"有錢能使鬼推磨"如果第一種沒勇氣,第二種沒能力,那你真要考慮一下是不是真的能擔下這一切。...(恕刪) "有錢能使鬼推磨" +1被你講去了 !!親家公要面子是吧 , 搞鋪張一點迎娶 , 讓老人家有面子應該可以解決很多問題 !!!
先拿個10萬元RMB的紅包給女方長輩表示誠意.你也有些社會歷練了,應該知道誠意不是用嘴巴說說的,而是要用表現出來的.女方家長不跟你見面,但是不會連女兒都不認吧.也別以為這件事情10萬RMB就可以解決,後面仍然有許多的"誠意"需要你去表現.
你一直在講你離他們家有多遠...你真的努力了嗎?看起來到目前為止你都讓女生自己一個人去面對吧??事情還沒發生就還有轉圜的餘地說什麼已經挽救不了了請加油點真的去做點什麼而不是在這嘴巴講講 講的多無奈多無能為力站起來去行動比較實際吧
你們都是成年人了. 結婚生子得到對方家長的祝福, 很好. 得不到, 抱歉, 那是你們自己的事. 並不一定要每一個人都祝福才能結婚. 私奔這個用詞我並不同意. 你們並沒什麼見不得人的. 就估稱之離開家去結婚生子吧. 不必用私奔之名. 結婚生子是上天給你的權利. 並不需要第三者同意.孩子打掉以後你也必會失去女友而淪為一無所有. 拿掉自己骨肉的悔恨會跟隨到你臨終那一天, 而得罪對方父母卻可能有反轉的一天 - 這種例子太多了. 得罪人和殺害生命豈可放在同一個天秤上?勇敢一點做一次對的事. 祝福你們.
要是出來唱戲的就還好,反正看完最多就搖搖頭。要是真的話,希望最少罵罵他,他可以懂事一點。p.s. 問他貴庚是在諷刺他都已經幾歲了,還搞不定這種小事。GuanMei wrote:內文推論: 24+1...(恕刪)
先結婚在說...小孩在生下來...把手續公證完(結婚證明/小孩出生證明/驗DNA)就把這些資料帶回台灣申請小孩資料..後續可以再補辦媽媽資料進台灣現在臺灣大陸媳婦很多..只要所有資料準備好 不難只要你跟你老婆願意...老婆娘家以後在處理就好只能說小孩是無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