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感情也敵不過曖昧 (最後更新)(感謝大家 一鞠躬)

版大應該慶幸自己是在婚前發現,我想多數人的婚後生活應該都不像剛在一起前幾年熱情,如果九年時間已經不敵“新鮮感“的話,那麼婚後更不用說了吧,錯不在你,有捨才有得,下一個會更好。

至於是否該跟對方女朋友“告知“,如果你是好意希望對方女友別再被期騙下去,個人支持;
如果只是想報復,那就看你自己了...
建議是 要讓自己比她過得更好 找事情做轉移注意力

多參加聚會 去上課多認識人 有機會就跟妹出去

多照些照片po上臉書 給她看 她如果回頭找你想復合

請打槍她 以上
在下認為 樓主應該告知對方女友 至少讓對方女友知道這件事

好讓她能自己選擇 救一個被蒙在鼓裡 還不知情的人
Pan.tc328 wrote:
女生最精華九年的青春肉體都給你
你還能要求什麼
再換一個年輕的就好了


要求什麼?忠於感情呀

男生九年的青春肉體不也給了女生


對了..建議樓主..可以在第1樓編輯新增的回文

這樣所有回文就一目了然囉

阿宏弟 wrote:
謝謝大家的意見.其...(恕刪)

你好 我也28歲~

阿宏弟 wrote:
N次關係. 她說她當下沒有想那麼多.
她說她與A男已經斷絕了關係 她要和我一直




事實就是


他锪了3.5個月選擇了你


不管是 外貿 背景(富有? 還是個性


但回不去了

你有疙瘩在 我看是很難再一起了


過三五個月你又是一條好漢  

這就是人生啊 
她會先坦白未必是想認錯!也許只是潛意識想盜雷測試 你的底限
假設你只會罵一罵然後原諒她雖然會讓她罪惡感減低並平息乖乖一陣子
但她嘴巴說沒有聯絡那天男的電話一通有可能還是被載出去開心了吧?
(第一次被捅也許是犯錯第二次她在默許第N次根本她自律管理的問題)

不過九年很多事情與生理情緒很容易只是一種習慣與行為模式
而第三者身上時如能成功散發出原 兩位之間已淡化的情素
那麼 被吸引方就很容易產生動搖與比較(生物本能)

這種事能在婚前發現也好...另外往好處想做個假設
譬如剛離職不管是自願還是被資譴
因為未來充滿不安定性與行為習慣的破壞所以會徬徨
但如果沒一陣子就馬上有新工作銜接甚至比上個工作更好
在心理上就很容易調適過來對過去的事最多偶爾懷念一下而已
而你(暫沒有工作)而她(目前有兼職)所以你會比她難過很正常

所以有能力就不怕沒工作,才28很年輕加油阿

種杏栽桃擬待花 wrote:
你好 我也28歲~...(恕刪)


原來妳28...
想跟樓主湊一對嗎?
放生放的好!!!!!!!!!

不過這就苦了下一個接刀子的了...........

千萬不要心軟啊!!!
既然已經分了,就要分的乾乾淨淨,鑰匙一定要拿回來!最好以前有牽連的東西趁現在就清理清理,不要為未來留下禍根。
說不定過段時間女方罪惡趕過去之後又跑回來糾纏,到時候有新的女朋友就不好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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