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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約也是一種正式約定 是以結婚為目的的契約
所以 訂婚的一切 包含喜餅/宴客/婚紗等...都算是契約內容
通常儀式當天也都會有拍照/錄影等 也會宴客
聘金 通常是匯款或是支票(很少有人會擺現金...)
如果女生執意不結悔婚 男方可以提起民事賠償
要求他返還訂金跟金飾 其他已支出的費用平分
如果樓主有發現他有跟別人交往的證據 或是留下他主動告訴你他要毀婚分手的證據
可以依樓主受到的打擊與痛苦程度 要求他做精神賠償喔
這不是在教你要拿多少錢之類的
而是 婚約也是一種約定 一個要走入婚姻的人 就要有肩膀 要負責任
說訂就訂 大家花了那麼多時間金錢精神 結果猛地又說不要結 然後性格大變
這不是一個負責任的做法
當然 不想結婚原因很多 不一定是有小王 也有可能是怕踏入婚後的家庭
(譬如 男方可能是傳統大家庭 女生可能怕從此會過牢獄般 失去自我的生活之類的...)
不過如果真得是因為這樣 通常有責任感的人 會主動返還訂婚相關物品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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