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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惘之人 wrote:
過來人勸妳
沒小孩,認清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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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性無法完全適合的,但這點很重要
所以撇除經濟和公婆,請問妳們個性是否還算適合或互補??
找男友,找老公,或男人找老婆都不一樣
一輩子...很長,不可能永遠新鮮,但至少希望能互助互信互愛,同心
負債50萬不算很多,沒有存款糟不糟我也不能一概而論
妳要自己想,當時他是怎麼跟妳說的??是否完全欺騙,如果是的話...那這個人的確得考慮
至於常回公婆家,我不敢說妳對,回公婆家也沒什麼不對
今天他要是娶到一個愛回丈人家的太太,他能到處說妳不對嗎?
至於愛回,是多愛回?
你們目前經濟呢?
總之..婚姻不是兒戲
愛回婆家這件事不能當作分開理由
負債50萬和沒存款也不能當離婚理由
為何大家說離婚雙方還是有一半一半責任,縱使錯的是對方,另一方仍有錯
因為那是妳選的
所以最重點還是妳們的相處和個性
真的不是個可以託付的人,那當然...趁沒小孩,一切都好辦...(恕刪)



有小孩真的很麻煩,像我現在就是在爭監護權
仔細想清楚,他的優點是否多於缺點
若有缺點,對你而言是否是致命性的缺點
還有婚前是否有騙你,若有的話,趕緊認賠殺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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