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YFAN wrote:
"目前單身中 但有二對象 一為25 二為30..."
"目前單身中 但有二對象 一為25 二為30..."
"目前單身中 但有二對象 一為25 二為30..."
所以,sniper1st,當年你被劈,現在你劈人?
好樣的!
原來劈腿的定義是這樣的喔?~
咱一直以為只有在一起之後才會有劈腿的問題欸~
失敗了 wrote:
聽說只是個網路遊戲的老公,如果你認為我已結婚為前提,努力上班、在公司每天都累個半死來通勤來回14個小時左右,還要找他聊天,得到的回答是溫習不然就是連理都不理交往5年沒發生過性關係...(恕刪)
)失敗了 wrote:
但是我想講我並無對不起她,我手機只剩他號碼。...(恕刪)
Shuuta wrote:
不知道樓主有沒有聽...(恕刪)
jimi74 wrote:
你還有機會,就是新交...(恕刪)
beatsdr wrote:
這樣的女友還是放生吧...(恕刪)
櫻花飄 wrote:
別傻了好不好,他都這...(恕刪)
aza0913 wrote:
面對現實,
她回不來...(恕刪)
micli1973 wrote:
她從住在一個花園.....(恕刪)
chansaikit wrote:
等你賺夠錢
買了房子...(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