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軒軒 wrote:但哪一條規定欠人錢一定要非常主動?不是該欠錢的主動嗎? 問題是,想要她還錢的人是你。你就輸了。根據我個人經驗,借出去的錢,不開口是要不回來的。十個借錢有十個會忘記還錢。而且你還會看到對方在FB上吃大餐打卡......。如果分期償還,十個人有十個才還一半就覺得自己已經還完。人類的記憶,感覺,都是不牢靠的。無法開口要錢不要借錢給人。這不是測驗朋友的方法。錢就是錢,單純借貸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