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還沒有小孩趕快離婚吧!
這樣的對象真的不值得付出啊
給樓主:
妳才23歲
妳現在離婚,妳的戶口名簿裡會註記-107年1月13日與OOO結婚,107年X月X日與OOO離婚。
這個註記會跟妳一輩子,而且妳下一次婚姻就是再婚。
但是離婚之後妳的人生會是彩色的
妳可以再和其他人談戀愛-幾個都行
直到妳遇到真正適合走入婚姻的男人,再來考慮再次走入婚姻的事

2個人再一起(戀愛)
如果沒有比1個人時來得快樂(幸福)
那就沒有繼續在一起的理由了

妳自己都覺得結婚後沒有比較快樂了
哪為什麼不回覆單身呢?
那個女生,是來救妳的!!!

要不是因為她,妳覺得不會去思考,要不要離開這個男人。
問題是,這個男人,就算沒有外遇,也不是一個會讓妳幸福的人啊!

妳該感謝那個女生。

按照輪迴的說法,
妳上輩子,一定有幫助過她。

yyduckyy wrote:
那個女生,是來救妳的...(恕刪)
他不愛你了...哀
玫瑰兒 wrote:
我真的很疑惑請各位...(恕刪)
玫瑰兒 wrote:
我真的很疑惑請各位幫...(恕刪)

這種事寫這麼長,我沒看完。
不必期待別人的意見可幫妳。


因十個人有十一種意見,十二種都是瞎子摸象、隔靴搔癢,
妳信那個?
洋蔥理論
這男人的心剝到最後會發現是空心的
老公心都不在了,妳還想要嗎?趁現在還沒小孩,離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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