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5 wrote:
現在人冷漠,別的住...(恕刪)



既然不能忍就把事情鬧大,就讓人家知道是你又怎樣?

剛買現在住家時,有一樓住戶與建商講好要在約定專用部份加蓋

我先行文管委會表示反對意見,然後在區權會直接嗆,請住戶不用猜測

只要施工,我一定檢舉,不用懷疑,就是我。如果管委會不想管,我直接告管委會

下一年,我就直接選主委,將章程全部條文化,全社區都知道我這號人物。即使卸任主委,只要社區發生問題

就會有人來詢問我意見,換句話說,也不會有人白目的來惹我。

人善被人欺,只要行的正,自己錯還敢出來對幹的沒幾個。律師,現金和法律就是你的後盾。

最忌諱的是既要當妓女,又想要立貞節牌坊。



納蘭不畫扇 wrote:
既然不能忍就把事情...(恕刪)


今年住戶分區大會,我可提案交主委,要求臨時停車,必需有人在車上,方便馬上移車。

只是我觀察這裡住戶行為,覺得提案要成大概很難,感覺這裡的人覺得這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就算成案,別人會遵守,他們家大概不會遵守,人還是在樓上,姍姍來遲,照樣被他家罵。







1165 wrote:
透天社區的樓下是社...(恕刪)

那你就自己搬家吧,大家都好 …

1165 wrote:
今年住戶分區大會,我...(恕刪)

當沒影響到別人的時候,大家都會事不關己.
所以當你也開始停車在家門口,會有人不方便時,就會開始凝聚門口停車的問題了!
話說別人怎麼知道是你先停還是對方先停?
你只想說別人說你應該要去叫人移車,怎麼沒想過人家根本不知道先後順序,怎麼怪你?

1165 wrote:
結果回我,因為他家車庫裡已停2部車,於是回那親友的車子要停哪??

我看樓主臨場不像擅長吵架。
我會回:我管你家裏死人,整個家堆滿棺材,你也不能把車停在車道妨礙他人自由通行權。到外面停車付不起那幾十塊停車費嗎?付不起我幫你出啦!(要配合掏出一些銅板,把銅板灑在他面前地上)
你大聲嚷嚷,對方朋友聽到了,知道屋主被這樣糟蹋,有點羞恥心也不會再停了。

或者,想來個「攻擊性/侵略性防禦」嗎?
找一天,樓主倒車「不小心」撞一下車道上的車吧!你就主張是因為對方車子停在車道,你沒有過失,叫對方有本事去告呀!
一、因為是「不小心」,毀損罪不處罰過失。
二、未致人死傷,不該當肇逃要件。
三、不要撞到太多,只撞到一片鈑金的話,一般車鈑金一片也才3-5千,讓對方去告你民事求償,讓對方心情不好,還要自己上網學寫訴狀+出庭,你就以逸待勞,就算判你輸,如果再依過失比例分攤(對方停在車道與有過失),大約花個2千元就解決了。
四、幾次折騰下來,對方知道停車道會被撞,訴訟搞了半年可以拿到2千元,會再停?
五、別只會生悶氣,卻什麼都不做。。。。權利要靠自己捍衛,總要有點行動。

yosn wrote:
當沒影響到別人的時...(恕刪)

大家不支持你就擋起來大家一起爛,假如管委會再討論就會限制了,反正你不要違法,鄰居得罪光光也沒關係,他們幫不了你啥的,錄影機便宜多裝兩台,有事就馬上提告。

1165 wrote:
今年住戶分區大會,...(恕刪)


你的動作太輕柔,沒力量!

1.先照相紀錄,行文管委會,請管委會處理
2.管委會若不處理,行文建管處(管委會上級單位),告管委會不作爲,侵犯住戶權益
3.管委會會請你來當主委,大家都不想當壞人
4.當上了主委就照我上一篇去執行
5.不要怕當壞人,反正已經交惡,就讓別人怕到底
6.日後別人會發現,你是對的
7.即始別人不覺得你對,你也達到目的了
8.結案

一縷之唸不鎖情關 wrote:
那你就自己搬家吧,...(恕刪)


哈哈哈,沒錯、沒錯

我太造成大家困擾了,如果有機會我一定會搬
浪漫殺手自由人 wrote:
我看樓主臨場不像擅...(恕刪)


對對對,不擅吵架,聽到沒公德心就傻眼,說不出話了

錢並不是問題,而是外面停車後,必須走上200公尺才能到社區,他們家嫌麻煩才不要,車就停樓下多好

同意您的看法,終極手段就是撞車,然後裝傻,跟警察說,沒錯啊,我跟平常一樣一把出去,怎麼撞車了,唉呀,怎麼會有車停在車道上,真對不起,對方說你都不看路嗎?? 我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我怎麼恍神了或是說我飛蚊症加上視網膜剝離,常常看不清楚...

真的很不想走到這一步,走到這步時,我想我應該是心神喪失了

如果能偷偷在他們車小報復又不被察覺,我能初步滿意。
1165 wrote:
透天社區的樓下是社區...(恕刪)



不然跟他拚了
弄一台二手車子不怕破壞的那種
停在你家這邊的車道
害他都不能出入
然後他找你的時候
你就也可以罵他沒公德心 沒公德心 沒公德心

不過這樣你的車就要另外找車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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