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如果,另一伴有不孕症..那...該怎麼繼續下去?

如果生小孩如果只是為了把這輩子賺來的留下來有人繼承的話
我覺得就免了
不要想要留太多的財產給小孩啦
兒孫自有兒孫福
給太多,說不定對小孩是阻力
一輩子都要靠父母的庇蔭
你說這樣好嗎?

真的喜歡小孩,用科技也好,用領養也好
應該都不是問題
gootry wrote:
如果生小孩如果只是為...(恕刪)


同意
老實說,以這經濟來說,能留給孩子的說不定也不多,搞不好孩子養大再扣除自己養老和後事的費用,就沒剩多少了。
從前從前有一隻笨貓,不小心變成了隨處可見的瞎忙族,而且還是薪水不多的那種。
分手啦~
跟不孕無關,而是你不夠愛你女友,
將來婚後,如果你家人一直對你女友施壓,我想你應該也沒能力保護她或為她說話吧..
所以我建議你放過她,
以"能生"的前提下結婚,我覺得她好可憐喔..
如果因為老婆不能懷孕
就把她休了
你也太不負責任了吧
你也思想太守舊了吧
如果是這樣你為什麼不跟她早說
你有這種觀念
你這樣是害了她
說不定她早離開你
會找到更疼她愛她的人

現在養兒防老的觀念是錯誤的
一切順其自然
強求不得

現在很多小孩
已經不知道什麼是倫理
已經不知道什麼是親情
打家人的
殺父母的
比比皆是

你想太多了
說不定是上天給你的恩賜
讓你沒有生到這樣的小孩

人生是為什麼而活的?
要如何才會有著豐富的一生?

我蠻同情樓主的
他的一生就在中國人迂腐的傳宗接代傳統套鎖著
為著只是完成其他人對他的期待
他又期待他的小孩去完成他傳統的期待

單傳又如何?
無後又如何?
祭祖又如何?
死後,對這世界有什麼意義?

我只希望能愛自己所愛
跟他走遍世界
在老時,當我獨坐窗前
我會想著我們的相愛的當年
我能在死前對自己說我不須此生
含笑而終
其他一切,都不重要了
因為不孕就要把自己的另一半砍掉重練
真是一個好想法,回家也把我老公砍掉重練
不對,這樣太辛苦了
還是另外找個有子彈的男人就好了
這樣比較快


原來真的還是有這麼多自私的人
老婆不孕就要砍掉重練
那老婆覺得自己的老公賺錢不夠多或是不能滿足自己其他慾望時,是不是也可以砍掉重練呢?

女人啊女人,悲哀

如果樓主的老婆知道自己已經被老公考慮砍掉的話,不知道會怎樣~


不知道01有禁止罵髒話嗎?
蝸牛真的爬很慢 http://www.schneckeintw.blogspot.com/

先說,我倒不是幫樓主講話,人總有自私的一面,我覺得他這樣並沒有錯
只是比較有爭議


----------------
容我舉兩個極端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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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一年以內的新聞
某有錢人家,家裡小孩都好幾個了,但老婆好像已經植物人五年(我忘了幾年)
因為外遇判決離婚
女方還給娘家,但好像有承諾一年給多少錢,當醫藥費


當然我想以前我沒來01
這裡大概為了這件事情戰成一團(雖然,人家吃麵我們喊什麼鬼燒...)
不過那時我倒覺得法官沒錯
雖然我父母親很不能認同(although誰能認同
一個女的為了夫家做牛做馬二十年以上,
卻換得一年一百萬滾回娘家這種待遇)
但我卻覺得,好歹他沒有遠走高飛還願意出那一百萬

(所以說責任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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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某法官在節目上說的一個案例

老公因老婆太胖,痛下殺手殺了老婆(當然是因為外遇,殺人方法是在水餃裡下毒)
(80kg)

(當然敝貓私下很想另開討論串
討論一下:因為老婆不若以往美貌拋棄老婆,這樣很該死嗎?
想必討論一定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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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要說的只是,人類是一種自私的生物
為了自己想要的生活
想要的人
仁義道德其實都可以是狗屁


雖然教育能夠幫助人有仁義道德
有大愛
但那畢竟是case by case
我們做得到的事情
不一定等於別人做得到
所以說,各位就不要苛責樓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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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原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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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樓主的想法已經很明確
是古板了點沒錯,但人其實多少都有古板的想法
(ex老婆就要娶長得美的...etc)
樓主覺得
1. 因為單傳所以要有小孩 (其實來自家族的壓力真的超乎想像)
2. 有小孩,老的時候才能有人照顧 (不瞞各位,我身邊的老人家都是自己顧自己比較多,
更老一點的,七十八十歲的,才是家人照顧;四五十歲的,都是伴侶跟老人家自己照顧自己)
3. 小孩是無可取代的


雖然啦,娶任何人都無法保證你會生小孩,尤其是生男孩
但如果樓主的想法就是如此,勸樓主還是早日換人練功
不要誤人青春呀
而且,其實有時候娶什麼人都無法保證你有小孩
(這不是怪力亂神)有些人,
因為種種原因,命中是注定無法有小孩的
(當然這段大家聽聽就好)


我還是主張我說的三年論
我同事她們結婚好像八年了
最近才有小孩的
夫妻都沒避孕喔
不過她們夫家兄弟姊妹多
比較沒差

所以說,雖然我覺得你一年就判人家不孕好像有點果斷
但如果你一心有小孩
還是找個比較能生的
比較保險
祝福你

你的伴侶還是讓給別人來愛她吧
gootry wrote:真的喜歡小孩,用科技也好,用領養也好
應該都不是問題...(恕刪)


非常同意 +1

醫學科技日新月異 , 以前許多不治之症 , 現在就跟醫感冒一樣 , 一下就痊癒啦 !

況且 , 人工受孕技術也非常發達...

不然 , 從小領養一個也行啊.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nancy wrote:
因為不孕就要把自己的另一半砍掉重練
真是一個好想法,回家也把我老公砍掉重練
不對,這樣太辛苦了
還是另外找個有子彈的男人就好了
這樣比較快...(恕刪)


樓主在28樓已經說明,他們只是男女朋友,
在這種情況下大家怎麼還一致覺得他們不應該分開呢?
若是樓主結婚了,應該沒有人會建議離婚,
但這種情形下若結婚,我想女方未來一定不好過,我要是女方或是女方家長,一定建議他們分開,
兩害相權取其輕.
這種問題真的是
遇到了才知痛

只是 還沒結婚就開始做人 這是什麼原因啊 ????
一年多因 為做不出來 所以離婚

並不是夫妻 是吧


不知以後會不會跟某位很會生的小姐結了婚
而有什麼報應 呢 ??


重點不在於分不分手 在於想法缺不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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