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
你正在根一群距離遙遠素昧平生的人在筆談咧




Irene1058 wrote:
同性戀者喜歡男男愛, 或者女女愛, 那是他們的自由 ,沒人想干預,
但是 現在他們想爭取婚姻合法化, 由檯面下轉為檯面上,
才是個人想反對的理由(理由在前, 不再贅述),
所以 重申一下, 同性戀者自己私底下愛怎樣便怎樣, 那是他的自由,
但是 想追求婚姻合法化 ,恐怕反對的人會很多.(恕刪)
ChanSP1970 wrote:
路過。其實我認為同性...(恕刪)
ChanSP1970 wrote:
The AIDS E...(恕刪)
AndreaDX wrote:
題外話:
我覺得就像聖經講的,我們不要去論斷他人,或着是去訂他們的罪,就像耶穌遇到一個妓女,那妓女本來是要被眾人拿石頭砸死的,耶穌剛好到了現場,就對眾人說,你們誰覺得自己沒犯過罪的,就拿石頭砸她吧!結果大家就散了,耶穌就對妓女說,妳看,沒人定妳的罪,我也不定妳的罪,從此別再犯罪了。
這是"沒有選擇權"的選擇,就像你是男是女,是由基因亂數決定,
也不會顯得你比較清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