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同性婚姻,身為反對者的你是為何而反對?

真的沒人覺得人類繁衍的這麼成功本來就極不自然也不合理嗎?
自然?
你正在根一群距離遙遠素昧平生的人在筆談咧
機車變成罵人的形容詞是有原因的
Irene1058 wrote:
同性戀者喜歡男男愛, 或者女女愛, 那是他們的自由 ,沒人想干預,

但是 現在他們想爭取婚姻合法化, 由檯面下轉為檯面上,

才是個人想反對的理由(理由在前, 不再贅述),

所以 重申一下, 同性戀者自己私底下愛怎樣便怎樣, 那是他的自由,

但是 想追求婚姻合法化 ,恐怕反對的人會很多.(恕刪)


這麼喜歡google,幫妳google一下,到底反對同性婚姻的人有沒有真的很多?

2012年4月,TVBS民意調查中心所公布的民調顯示,有49%贊成同性婚姻合法化,29%不贊成,21%無意見。連結

同年8月,旺旺中時民調中心所公布的民調顯示,有56%贊成同性婚姻合法化,31%不贊成,12%無意見。連結

2013年8月,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所公布的民調顯示,有53%支持同性婚姻,在交叉分析方面,年齡愈小、學歷愈高、愈沒有明確宗教信仰者,支持同性婚姻的比例較高。連結

另外,妳一直在講同性戀者短壽25~30年這件事情,站在公衛的角度,一定要來澄清一下,以免造成很多誤解。妳看到的統計資料應該是1995年雞尾酒療法出現之前的數據。當然沒有HIV帶原的同志其影響壽命的因素就跟異性戀者一樣,即使是HIV帶原的同志,由於高效能雞尾酒療法的功效,其壽命已經跟未帶原者幾乎一樣。連結連結由於醫藥的進步,台灣的疾管局也已經將HIV從重大傷病項目移除,列為一般慢性病了。

妳一直在指責別人只看自己想要的統計或研究結果,其實妳自己也是一樣的。
No day but today!
TimSmith wrote:




我支持同性婚姻
主要也是基於大大這張圖的理由
再來遺產、稅率等法律基本權益也是覺得該讓他們享有

我也不是接受他們
不要來碰我就好
反正他們也不會來接近我
他們也知道對方性向是不是彎的
我就不聽不說不看
他們怎麼搞無所謂

女同我不知道,男同絕對是比一般異性戀淫亂
我們男生,天性"只要能來一發,怎麼還會拒絕?"
(想像你某天回到家,一個不認識裸女突然躺在你床上,下一步你會做什麼?
異性戀中,女生通常是一道防火牆
同性戀都是男的,他們忍的住嗎?

不喜歡他們,就應更加支持同性婚姻
把他們死鎖在甲甲自己的圈子
讓天擇(AIDS)來淘汰他們
不用跟我吵愛滋跟同性戀有沒有關
反正只有佛祖可以評斷他們的對錯

sn1020 wrote:
我支持同性婚姻主要也...(恕刪)


天擇好像不是這樣解釋的.

不過沒差,提供一個想像的問題來娛樂大家.
假設10個健康的男性跟10個健康的女性,把他們限制在一棟密閉的大樓,她們整天就是雜交,你猜第一起AIDS會什麼時候發生.

ChanSP1970 wrote:
路過。其實我認為同性...(恕刪)


婚姻不法制化是否就等同於歧視同性戀者,牽涉到人的權利,
我認為的確是一個問題,但還是有許多的討論的空間,
但的確也有越來越多的異性戀者對同性戀是沒有歧視的眼光的.
或許會感到不太自然,但大部分人打心底應該不會有歧視的做為.
充其量台灣人天生嘴巴壞喜歡調侃挖苦的人不在少數就是了.

至於你說的性向一生下來後就不會改變,假設立論是正確的,
但還是有不妥的地方,因為人還是會有懵懂的時期,

我在學的時候,就被一位同性戀者喜歡過,我是覺得沒有什麼,
因為人無法也不需要否定性向和人性,發於情,止乎禮,倒是可以接受,
但也感受到他在破壞我追求的異性戀,
我可以理解他的感受,但我也明白告訴他我不是同性愛的類型,
最後也是平平安安,什麼事都沒有發生,
倒是讓我看透追求的那位女生,是多麼的自私,由始至終,絲毫不肯付出.

還有同性戀者沒有出櫃,大家真的不要幫他們出櫃,
那是很傷害他們的行為,因為他們可能有很多的思緒和想法正在衝突,
又或者心理上還沒有做好準備.

也許很難產生最正確的答案,但盡可能做到平衡,
讓不同性向的人活著都可以接近健康 幸福一點.
對社會永續和進步才是正面的幫助.

shadow70717 wrote:
婚姻不法制化是否就等同於歧視同性戀者,牽涉到人的權利,
我認為的確是一個問題,但還是有許多的討論的空間,(恕刪)


The AIDS Epidemic Can Be Ended 連結中文翻譯

有空翻翻國際愛滋病學會的執行長Bertrand Audoin的文章好了,越能開放接受同性戀的社會,越能夠防堵HIV的擴散。一味地歧視排擠同志,將他們壓縮在暗處,其實傷害的是整個社會。所以有些人說他們不管同志如何,只要不出現在他們面前即可,這樣的的歧視言論,到最後其實不只傷害他們的荷包,也傷害到他們親朋好友,或者甚至他們自己的身體健康。
No day but today!
ChanSP1970 wrote:
一味地歧視排擠同志,將他們壓縮在暗處,其實傷害的是整個社會。所以有些人說他們不管同志如何,只要不出現在他們面前即可,這樣的的歧視言論


會排擠的,如同這一棟樓前面所出現的這一堆文盲,只憑一己之愛惡而斷言,

linpochu

gacia_wang

Irene1058

EilianChou

balanniu

fs1013

自己所說的,一點也拿不出憑據來,可笑..,好在,01鄉民也不全然這麼庸俗.,
反對同性結婚,因為我是基督徒!但我接受這樣的朋友,我也不會去歧視他們。


題外話:
我覺得就像聖經講的,我們不要去論斷他人,或着是去訂他們的罪,就像耶穌遇到一個妓女,那妓女本來是要被眾人拿石頭砸死的,耶穌剛好到了現場,就對眾人說,你們誰覺得自己沒犯過罪的,就拿石頭砸她吧!結果大家就散了,耶穌就對妓女說,妳看,沒人定妳的罪,我也不定妳的罪,從此別再犯罪了。

我印象中我認識同志的基督徒,他們有些雖然無法改變回喜歡異性,但他們選擇單身終生!為神工作。

沒有人是完美的,我們肯定都有缺陷,只是要不要承認而已!

ChanSP1970 wrote:
The AIDS E...(恕刪)


性別取向的不同,本身並找不著是非對錯的價值判斷可言,
所以同性戀者的權利是應該被正視的問題,

但如果異性戀者和同性戀者要自然融洽的在同一個社會相處,
有些規矩和共識是需要建立並且被教育的.

我就聽過有女同帶異性戀的女性朋友到家裡玩,想把人家推倒怎樣的,
雖然最終還是克制了,但說真的這不是什麼好現象.
也許身體沒有受到什麼樣的問題,但對當事人心裡的難堪和衝擊恐怕也不小.
特別是男性,即便沒得逞,絕大多數也肯定會爆炸的.

不論是男女 女男 男男 女女,情感的表達都是自由的,
只要不過份糾纏,不管心裡感受如何都該有理解的雅量,
但性的行為,不管同性戀或異性戀,肢體上的行為都不該是強迫的.
逾越規矩就要有相對應的處罰.

同性戀者也有可能會喜歡上異性戀取向的同性,
但訊號不要曖昧不明,回應的也要乾脆果決,
不要有設計 威脅 利誘等情事,同性戀者的權利倒沒有什麼不對之處.

不過我認為不要盡學國外,台灣學了不少西方和東洋的東西,
非但不先理解自我,更不思考別擇與融合,
台灣在兩性的關係上就已經搞得四不像了.
盡學外國不見得是好事,綜合先天性向 人倫 理性 與傳統,
修正出真正屬於我們自己的道路.也許才會是比較好的解決方式.

不過相信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就是了.




AndreaDX wrote:
題外話:
我覺得就像聖經講的,我們不要去論斷他人,或着是去訂他們的罪,就像耶穌遇到一個妓女,那妓女本來是要被眾人拿石頭砸死的,耶穌剛好到了現場,就對眾人說,你們誰覺得自己沒犯過罪的,就拿石頭砸她吧!結果大家就散了,耶穌就對妓女說,妳看,沒人定妳的罪,我也不定妳的罪,從此別再犯罪了。


一個人的性向(同性戀或異性戀)傾向,在胚胎形成後,就己經定型了,

這是先天不可逆轉,這是"沒有選擇權"的選擇,就像你是男是女,是由基因亂數決定,

不是你想要當男就能當男,想要當女,就能當女,至少目前基因技術還做不到,

如果,你不譴責,自己或別人是男是女的性別問題,那麼就不能譴責別人性向的問題,

因為,性向與性別,都是"沒有選擇權"的選擇,是先天不可逆轉的基因工程,

這跟後天什麼宗教道德無關,請勿把張飛當岳飛,馮京當馬涼...

二者是不能比的,比完後,也不會顯得你比較清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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