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說的是如果你真的很愛很愛她的話,那就請你讓你媽媽妥協一起搬來北部!
你女友做的已經夠多了,她都開口請你接你媽媽一起到北部,這表示她願意與你一起照顧你媽媽!
如果我是母親,我想要看到自己兒子過得幸福的話我會妥協,因為陪著兒子走到最後的是他的妻子而不是我,
如果今天你是母親,你會想要為難自己的兒子嗎? 當然會希望兒子跟他心愛的人天天過的甜蜜幸福又快樂啊!
換而言之,如果你不是那麼愛你女友的話那麼就跟她分手吧,反正她又不是你的真命天女,
只要你過幾年之後不會後悔,跟你媽媽有爭執時不會覺得是媽媽的原因而葬送你原有的幸福的話,你就跟她分手吧!
問題點在於你夠不夠愛她? 還有你媽媽希不希望看見你幸福?
這不是你女友夠不夠愛你的問題,到南部的這個問題是你帶來給她的!
你本來就知道有一天一定會發生這種問題,你還在北部交女友!

感情的問題不是說丟就丟說放就放,應該是想一個兩全的方法去解決問題才對!
好好的思考一下你對對方的愛有多少吧...

我要說的是如果你真的很愛很愛她的話,那就請你讓你媽媽妥協一起搬來北部!
你女友做的已經夠多了,她都開口請你接你媽媽一起到北部,這表示她願意與你一起照顧你媽媽!
有件事很訥悶
生活機能不便? 怎麼樣才叫方便?
非得要十幾間百貨給你去逛, 頂級超市給你去買, 音樂演唱會去聽才叫有生活品質
我是一個北中南都待過的人
其實沒有那麼大的差異
彰化, 若是在市區應該還算有生活機能
台中又近
台南高雄就又更不用說了
我反而覺得台北市不是個好生活的地方, 每天在那人擠人, 車子又多交通又亂
"如果你真的很愛很愛她的話,那就請你讓你媽媽妥協一起搬來北部!"
那女方若真的很愛他的話, 是不是也應該妥協搬來南部
今天你兒子若是這個原因叫你離開一輩子住的地方, 你心裡的感想?
或許你會說那女方的父母也會有同樣的感覺
當然沒錯, 不過以當今的傳統想法來說, 嫁女兒女兒跟丈夫到外地, 娘家是比較可以接受的
(我沒有重男輕女的觀念)
至於開口接媽媽到北部就叫做的夠多, 願意一起照顧母親
這點我不確定, 或許只是不想到南部的權宜之計罷了
總之, 分手吧............. 她不夠愛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