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有妹可把的,多得很。前兩天才在路上看到一對十指緊扣的師大附中學生情侶...女的正,男的帥;舉手投足間毫不避忌,教人無話可說。有天份的小朋友們,根本是玩到如魚得水,那裡會是食物鏈的底層。(想說的是:玩不到的高中生,真的就是沒「這方面」的天份啦,還是LP捏著慢慢學吧)
引用一下今天的新聞瞬間哈上正妹 男人膚淺歸咎基因更新日期:2010/06/13 03:22 尹德瀚/綜合報導中國時報【尹德瀚/綜合報導】男人挑選另一半時往往以貌取人,看到漂亮正妹立馬就愛上對方,因此常被批評是「淺薄」,但根據科學家的最新研究,這種說法並不公平,男人追求漂亮女人只是遵循其「古老」基因中的擇偶取向,因為美貌是「健康多產」的跡象之一,確保男人可以繁衍後代。這項研究係由荷蘭阿姆斯特丹大學(University of Amsterdam)教授沃特(Mark van Vugt)與胡夫(Johanna van Hooff)主持,研究團隊找來廿位女性及廿位男性,用儀器連接其腦部以記錄腦部活動,然後指示他們做某些工作,同時在其前方螢幕連續放映異性的照片,照片中人有好看也有不好看。測試結果發現,男人看到漂亮女人的照片就會分心,而女人則專心工作。沃特說,男人的眼睛比較會亂飄,這是因為他們已經演化到會去注意女人會不會生小孩的跡象,而跡象之一就是美貌,美貌通常意味著外表上的勻稱與健康,所以他們可以在短短千分之幾秒的瞬間,決定某個女人適不適合當他的配偶。沃特說,女人的腦部活動不會因為照片中男人的美醜而受到影響,因為女人決定某個男人是否好配偶時,需要知道更多其他條件,包括這個人性格如何及會不會養家等等,因此她下決定的時間比男人慢很多。打不打槍......先認識對方吧,別第一句話就拿手機交朋友,懷念以前傳信紙的日子.或許有些大大教的,直接問要不要一起出去玩,現在聽到交朋友感覺很像要"交"往"配"對.
Aquila wrote:高中生有妹可把的,多...(恕刪) 如果有個台大電機或醫學院的帥哥出現...那附中的男生差不多可能也回家吃自己女生只會越來越現實而已,附中不小心考上末段班大學的也不是沒有,所以盡可能充實自己的火力才是上策e04~我要說的是,世界上永遠會有比自己更高一級的人,這麼說並不是說高中生不能交男女朋友但樓主明顯是想以"大哥哥"的姿態出現去把小女生,還手機咧...那很簡單,以後絕對會有比樓主還"大哥哥"的"大哥哥"出現..另外,大哥哥鮮少是萬靈丹,因為如果該女有個老她十歲的親哥哥,那樓主在女生眼裡充其量不過就是小朋友而已再次強調....還手機咧.....
被打槍就被打槍阿 至少勇於嘗試 沒試過誰知道會不回成功 不試就一定不會成功好多人說話都很酸 課業雖然很重要 但是這沒有太大的關西吧 正常交友也不行也太誇張交女朋友課業就一定不好嗎? 學歷高就吃的開? 照這樣想那些名校的男生每天都一堆女的自動送上門後段班的學校不就要單身一輩子了 這什麼道理阿真的遇到這麼現實的女生你的學力再高也沒啥用有沒有錢才是重點 你要是有個有錢老爸 哪間學校畢業他一點也不在乎常常遇到說話超酸整天在那邊講五四三 等真的叫他去跟喜歡的女生要電話的時候 還不是縮在那邊
1.成語跟國文用字實在是不太好......2.被打槍就被打槍,煩惱什麼想要一次就把到? 01老規則,先補上圖片再說..............3.你把到國中妹能做甚? 四處跟朋友獻寶? 還是.....??4.刑法227條準強姦罪規定,與未滿16歲者發生性行為,最重可判7年。依據最高法院75年台上第2069號等判例意旨,準強姦罪是為了保護16歲以下未成年男女,不以被告是否得知對方年齡為要件,只要被告與未滿16歲者性交即觸法。第二百二十七條 (姦淫幼女罪、對未滿十六歲男女為猥褻罪)姦淫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三條 (引誘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淫行罪)引誘未滿十六歲之男女,與他人為猥褻之行為或姦淫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好好讀書吧....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