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都快快樂樂跟別人在一起了,
哪有你不能再交女朋友的道理,
她真是愛說笑

光界來的人 wrote:
我知道有些人會希望 過去的兩人曾做過的事情 只保留給兩人
例如 服裝 行為 地點等等


光界來的人 wrote:
她現在有男朋友應該交往有幾年了
也論及婚嫁程度
而我是她第一個男人
她的現任是第二任
訊息內容其實用的字眼不外乎
擁有跟占有的概念
只是寫的讓我覺得回答的不好可能會發生甚麼
分手是我提的
我個人是猜她的意思是
等她心情能開始接受事實(我交女友)我再交?
然後她也希望將來能認識我的新女友
了解是怎樣的人條件如何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