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1KGMGN3K1 wrote:為啥要除罪化因為都是...(恕刪) 自己人會爽嗎?他再付鉅額贍養費時真的爽的起來....而贍養費付完...另一半也可以拿著這一大筆錢好好計畫自己的下半生...多關那一年有個什麼用!
richard7083 wrote:自己人會爽嗎?他再付...(恕刪) 哈一般就是對妻子求饒然後 撤消告訴接下來 再騙另一個美眉上床這樣不爽嗎?老婆趕走這一次,還能找下一個,多好啊如果真的被捉一次就離,那其實還蠻干脆的。就我的認知,就實際上 都是玩死第三者,但始作俑者,幾乎沒事第三者都是明知對方有妻室,還眼巴巴的貼上來嗎?
婚姻就是種"兩人的契約"而已...只不過法律無法詳列婚姻中的兩人,那些事能做?那些事不能做?就算是違反了一般能為不應該發生的行為,如一方與人通姦,那應該是"違反兩人的契約",可以用民法解決,何必用刑法?要說這兩者的不同,就是走刑法的話,會有徒刑第 239 條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要是走民法,大概是要求賠錢或查封財產這類的...
中華民國的法律裏我記得是沒有規定贍養費耶現在所說的贍養費也只是雙方協議的結果再說又不是你要多少他就給多少個人覺得婚姻是雙方互信的結果騙錢都要抓去坐牢了騙人騙感情騙時間抓去關一關也還好吧最可惡的是有人享受了婚姻裡的好卻不願意遵守婚姻的義務被關活該你不喜歡這段婚姻就離婚去愛別人不能看了這個也要看了那個也要
M1KGMGN3K1 wrote:為啥要除罪化因為都是爽到自己人(老公)堅苦到別人(被把的美眉)恕刪) 現在已經不一定了 不光男的外遇多女的偷吃的也不少,最近那麼多新聞都是到驗dna才知道一直替別人養小孩,甚至有個醫師自己的三個孩子有三個不同的父親.....男人偷吃離婚通常都要付贍養費女人偷吃被抓離婚我還沒聽過要付贍養費的=.=
richard7083 wrote:結婚證書...只是一...(恕刪) 就像廢死議題一樣,就算沒廢死,還是一堆殺人放火,但是,誰也不敢保證廢死之後之後會變好或更壞~通姦除罪化,道理相同,沒實行前,離婚率一樣居高不下,但是,相信很多想結婚的人就是因為有法律的基本保障下才決定要結婚,萬一這個基本的保障沒了,這樣,後果是.....以下開放CALL 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