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家錢一向是交給我老婆管,我一個月拿我月薪約7.5%的零用錢,因為這樣已經超過我一般花費所需要的。如果我有什麼想要的,會基於尊重和老婆商量一下,如果他反對的有裡我也會接受(比如說之前買了Shure的耳機後沒多久又想敗一個B&W的P-5遭到強力反對)。不過這是配偶之間基本的尊重,讓老婆管錢不過是讓她安心,也讓我省了每個月付例行帳務的功夫罷了。如果你對於你家的財務狀況不清楚到這樣,很抱歉,你不只是讓你老婆管錢,而是完全放棄自己對於家庭財務所應負的責任。
如果我是你,我會借這個題目發揮,從這個月開始就把經濟主導權拿回來,把薪水轉進不同的帳戶。
記得別動怒,好好說,但是立場要堅決。



























































































